中基协发布 新版绩效考核指引

2026年04月23日 字数:1087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修订后的《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作为2022年版指引的重大制度升级,此次修订紧扣“强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绑定”这一核心目标,全面优化基金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支付机制,既是对行业痛点的精准破解,也是继费率改革、业绩比较基准规范后,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又一关键举措。
  据了解,此次《指引》修订并非零散调整,而是围绕“利益绑定”核心,构建了“薪酬管理—考核体系—专项机制”的完整逻辑链条,层层递进、靶向发力。在薪酬管理层面,《指引》首先筑牢制度基础,要求基金公司建立薪酬总额管理机制,优化内部分配结构,加强极值管控和级差管理,重点向一线及基层员工倾斜,同时明确限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增幅不得高于公司人均水平,兼顾分配公平与激励效能。
  在此基础上,《指引》进一步强化薪酬支付约束,将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比例不少于40%的适用范围,从原有的高管和基金经理,扩展至董事长、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等核心岗位人员,通过延长薪酬兑现周期,有效防范关键岗位人员的短期化行为,引导其聚焦长期投资回报。
  与薪酬管理相配套,绩效考核体系的重塑成为此次修订的核心抓手。《指引》明确要求基金公司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将考核指标划分为基金投资收益、合规风控、社会责任三大类,其中基金投资收益指标占据核心地位。尤为关键的是,考核首次纳入基金利润率、盈利投资者占比等直接反映投资者盈亏的指标,打破了以往单纯侧重产品业绩的局限。
  为强化长期导向,《指引》进一步细化考核权重:基金投资收益指标中,三年以上中长期指标权重不得低于80%,从制度上遏制短期投机行为;同时针对不同岗位设置差异化标准,高管层基金投资收益指标权重不低于50%,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产品业绩指标权重不低于80%,核心销售人员投资者盈亏指标权重不低于50%,实现“岗岗有侧重、考核有靶向”。
  作为利益绑定的关键落地举措,《指引》新增两大核心机制,实现核心人员与投资者“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其中,基金经理绩效薪酬阶梯调整机制明确,过去三年管理主动权益类基金业绩低于基准10个百分点以上且基金利润率为负的,绩效薪酬降幅不低于30%,而业绩显著超越基准且盈利为正的可适度提薪,形成鲜明的奖优罚劣导向。
  另一项股东分红约束机制,则填补了股东层面利益绑定的空白,明确过去三年基金产品业绩不佳、投资者亏损较大的公司,需降低股东分红频率与比例。同时,《指引》提高强制跟投要求,高管需将当年绩效薪酬的30%用于购买本公司公募基金,基金经理这一比例提升至40%,且跟投份额持有期不少于一年,进一步强化利益绑定。 记者朱希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