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印发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提质增效行动方案

2026年05月08日 字数:1144
  日前,农业农村部正式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等核心经营主体,以提升发展质量、增强经营效益、强化联农带农能力为三大主线,系统部署重点任务,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提供支撑。
  在提升主体发展质量方面,《方案》将完善家庭农场分类培育机制,按“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分类指导,健全名录管理并推广“一码通”服务,集成信息展示、产销对接、物流追溯等功能,助力家庭农场规范运营。同时,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健全组织机构与财务制度,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推进农民合作社党建与相关法律制度完善;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扩面提质,发挥多元主体优势,延伸服务链条,建设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促进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引导各类经营主体融合发展,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整合构建全国统一信息系统,强化监测监管、统计分析与数据支撑。
  在提升经营效益方面,《方案》聚焦生产能力、要素保障与人才支撑。鼓励经营主体对接科研院所与科技小院,示范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加强仓储保鲜、产地初加工等设施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与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强化财政、金融、用地等要素支持,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质押物范围,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依托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与辅导员队伍建设,为主体高质量发展注入人才动能。
  在夯实主体发展基础、提升经营效益的基础上,《方案》将强化联农带农能力作为核心发力点。《方案》提出,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吸纳小农户就业、订单收购农产品、收益分红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农民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模式,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引入小农户生产。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成效挂钩机制,将带动农户数量、增收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提单产、服务带农户专项工作,集成推广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和模式,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技术培训等方式带动小农户应用,同时提供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技术指导,助力小农户减损增收。
  下一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需细化责任,强化保障,扎实推进《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加强跟踪调度与典型经验宣传,凝聚多方合力,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共享现代农业发展红利,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记者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