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化债攻坚下半场启幕

2026年05月13日 字数:2423
  本报综合报道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会议对一揽子化债方案实施以来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明确下一阶段工作方向。会议要求,继续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完善化债支持政策,增强地方自主偿债能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范新增隐性债务,确保2024年至2028年五年化债任务如期完成。
  整体工作成效显著
  从落地进展看,五年化债工作推进顺利、成效逐步显现。2024年,中央推出力度空前的一揽子化债方案。按照方案安排,2024年至2028年将发行10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置换相应规模的存量隐性债务。这一举措有效减轻地方化债压力,增强地方发展动能。截至目前,五年化债计划已推进近半,整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介绍,当前化债工作已由应急处置转向常态化监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大幅压降,多个省份提前完成年度化债任务,部分地区实现“隐性债务清零”目标。
  财政部数据显示,2023年末全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为14.3万亿元,2024年末降至10.5万亿元。罗志恒根据相关发债数据推算,2025年末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降至7.4万亿元左右。2026年地方化债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规模超过1.3万亿元,隐性债务余额继续压缩。
  在债务规模稳步下降的同时,债务成本与结构也得到明显优化。2025年用于置换隐性债务的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全部发行后,各地债务平均利息成本降低超过2.5个百分点。高息和非标债务占比下降,债务期限拉长,有效拓展了地方财政空间和可用财力。
  此外,化债工作还带动一批关联问题逐步解决。例如,地方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取得进展,50万元以下的欠款总体清理效果较好。融资平台公司“退平台”进程明显加快,2025年末超过82%的融资平台实现退出。按照计划,不少地方将在2027年6月完成全部融资平台退出工作。后半程聚焦三大薄弱环节
  前期化债成效显著,但后半程仍有重点难点需要突破。在肯定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此次国常会对化债后半程工作作出系统安排。下一阶段将坚持化解存量与控制增量并重、短期化险与长效防险并重,围绕三个重点薄弱环节精准发力。
  第一,持续加大拖欠企业账款化解力度。罗志恒介绍,地方清欠工作一直在推进,但受财力限制,部分地区拖欠账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边清边欠的现象仍然存在。下一步需要通过专项债、结存限额等工具加大置换力度,畅通经济循环,稳定宏观经济。2026年财政部计划发行800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另有部分新增专项债用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这类债券被市场称为“特殊新增专项债”,今年前4个月已经发行约1835亿元。
  清欠工作事关市场主体信心与经济循环畅通。远东资信研究院货币与利率研究中心主任王晨认为,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要强化政策工具协同,政府类拖欠可通过专项债化解,平台类拖欠可依托金融机构专项贷款解决,从源头遏制边清边欠。
  第二,前瞻化解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2026年,中央首次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纳入重点化解范围。这类债务是市场化经营项目形成的企业债务,与隐性债务性质不同,主要依靠金融机构债务重组进行化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末,全国地方融资平台经营性金融债务规模较2023年相关口径累计下降超过74%。
  罗志恒表示,城投平台现金流和盈利能力偏弱,经营性债务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存在政府潜在兜底风险,需要提前化解。化解重点是短期债务和非标债务,要进一步运用金融手段拉长债务周期,优化债务结构。
  经营性债务化解是防范风险交叉传染的关键环节。现代咨询集团董事长丁伯康指出,化解平台经营性债务是2026年化债核心难点,要通过展期、置换等方式优化结构,以市场化方式隔离财政与金融风险。
  第三,推动融资平台实质性市场化转型。罗志恒认为,融资平台形式上的退出即将完成,但从城投转向产投的实质性转型仍然任重道远。后续需要通过注入优质资产、整合地方资源、建立激励机制等方式,让平台实现自负盈亏,增强经营能力,彻底剥离政府融资职能,从源头上杜绝新增隐性债务。
  此外,转型成效直接决定隐性债务防控长效性。东方金诚公用事业一部执行总监周丽君表示,融资平台退出只是转型上半场,2026年化债重心将从隐性债务转向经营性债务,关键是实现企业债务与财政严格切割。
  长效机制筑牢风险防线
  在加快化解存量风险、破解薄弱环节问题的同时,筑牢制度防线更为关键。化解存量债务是短期任务,管住新增债务才是长久之策。为防止出现“一边化债,一边新增”的情况,此次国常会再次强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铲除新增隐性债务的土壤。此前中央已经提出,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
  罗志恒认为,长效机制是化解债务风险的根本举措,需要从四个方面系统推进。一是改革财政体制,上移事权和支出责任,减轻地方政府支出压力。二是完善税收制度,探索适配人工智能时代和新旧动能转换时期的税制改革,做大税基,承接土地财政,稳定宏观税负,清理税收优惠。三是探索建立债务预算和资本预算,与国家资产负债表相衔接。四是推动经济发展模式从债务和投资驱动,转向科技和消费驱动。
  在制度建设路径上,业内专家也提出了具体方向。上海财经大学财税投资学院教授毛捷表示,建立长效机制需要转变债务治理理念,从被动、消极转向主动、积极。一方面做好举债的必要性、公益性和收益性评估,另一方面持续优化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保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配。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院长袁海霞提出,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需要完善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这是盘活存量、做大增量、合理评估政府债务空间的核心。同时要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扩大中央政府债务占比,完善债务形成机制、债务治理机制和协调监管机制。
  地方债务治理最终要靠制度固本强基。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蒋云赟表示,地方债务治理要从短期应急转向长期制度建设,以全口径监管、硬约束问责等方式管住新增隐性债务,实现财政可持续与高质量发展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