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个地区率先开展国家服务 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
2026年05月18日
字数:107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布局服务贸易重大开放平台,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印发《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我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明确路径、细化要求。
《方案》明确,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是深化服务贸易体制机制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关键举措。这一部署既对创新提升服务贸易质量、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更能有效培育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合作与竞争新优势。
基于这一定位,《方案》在总体要求方面作出明确部署,提出要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着力打造服务贸易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更强创新动能的发展高地,持续引领带动全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更大贡献。
在创建对象方面,《方案》划定了首批建设范围,明确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厦门、青岛、深圳、南京、杭州、合肥、武汉、广州、成都、西安、苏州等16个城市及海南省,率先开展示范区建设。同时明确,其他具备条件的城市(原则上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具备条件的地级市),可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示范有关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创建,形成梯度推进、有序发展的良好格局。
围绕长远发展,《方案》明确了长远建设目标,提出到2035年,全国将建设35个左右示范区。这些示范区将实现服务贸易规模居全国前列、高端要素集聚、创新能力突出、辐射作用显著的发展目标,同时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出口企业和若干重点服务产业集群。届时,我国服务出口规模将实现较快增长,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最终形成服务贸易、投资、消费与产业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为推动目标落地,《方案》围绕示范区建设明确了五大重点任务,重点聚焦探索产业链供应链集成创新、培育经营主体竞争优势、促进生产要素高效供给、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境内外促进体系,为各示范区建设提供具体指引和行动遵循。
为保障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方案》明确了工作机制。在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下,商务部牵头推进示范区建设,根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综合评价和动态调整,及时复制推广示范区建设的好经验、好案例,加强工作交流与人员培训。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指导和支持示范区建设;各示范区则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协同联动,优化政策支持体系,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为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记者张卫
《方案》明确,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是深化服务贸易体制机制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关键举措。这一部署既对创新提升服务贸易质量、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更能有效培育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合作与竞争新优势。
基于这一定位,《方案》在总体要求方面作出明确部署,提出要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着力打造服务贸易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更强创新动能的发展高地,持续引领带动全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更大贡献。
在创建对象方面,《方案》划定了首批建设范围,明确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厦门、青岛、深圳、南京、杭州、合肥、武汉、广州、成都、西安、苏州等16个城市及海南省,率先开展示范区建设。同时明确,其他具备条件的城市(原则上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具备条件的地级市),可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示范有关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创建,形成梯度推进、有序发展的良好格局。
围绕长远发展,《方案》明确了长远建设目标,提出到2035年,全国将建设35个左右示范区。这些示范区将实现服务贸易规模居全国前列、高端要素集聚、创新能力突出、辐射作用显著的发展目标,同时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出口企业和若干重点服务产业集群。届时,我国服务出口规模将实现较快增长,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最终形成服务贸易、投资、消费与产业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为推动目标落地,《方案》围绕示范区建设明确了五大重点任务,重点聚焦探索产业链供应链集成创新、培育经营主体竞争优势、促进生产要素高效供给、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境内外促进体系,为各示范区建设提供具体指引和行动遵循。
为保障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方案》明确了工作机制。在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下,商务部牵头推进示范区建设,根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综合评价和动态调整,及时复制推广示范区建设的好经验、好案例,加强工作交流与人员培训。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指导和支持示范区建设;各示范区则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协同联动,优化政策支持体系,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为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记者张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