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 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

2026年05月25日 字数:1084
  5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国务院同意后正式实施。《方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聚焦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明确到2030年,生态综合补偿机制更加完善,生态保护主体获得感有效提升,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筑牢制度保障。
  生态综合补偿是激发生态保护内生动力、平衡保护与发展的关键抓手。《方案》立足“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统筹财政纵向补偿精准性、地区间横向补偿协同性与市场化补偿渠道拓展,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让保护者、贡献者持续受益。
  围绕重点流域与水源地保护,《方案》提出构建全域协同补偿体系。中央层面将为长江、黄河等干流建立统一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同时巩固新安江、潮白河等跨省流域补偿成效,推动补偿要素从常规水质向水量、水生态等拓展,协议由短期转向长期。针对太湖、鄱阳湖等重点湖泊,《方案》鼓励湖区省份签订生态保护合作协议,实施联防联控;依托对口协作机制,保障丹江口库区、密云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通过产业共建等方式,实现水源地与受水区互利共赢。
  在自然保护地保护利用上,《方案》明确将出台价值实现准入清单。清单将分区分类明确一般控制区业态与项目类型,在划定区域内推动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科考科普融合发展,支持原有居民与周边主体规范参与生态产品供给,实现保护与利用平衡。
  针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耕地六大生态系统,《方案》分类施策完善补偿政策。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并将成果纳入补偿范围,完善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推广“光伏+治沙”等模式,落实海洋、耕地生态保护与质量提升举措,全方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培育壮大生态产业是《方案》激活就业与增收动能的核心发力点。《方案》明确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生态产业,培育县域支柱性生态企业,实施生态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提升企业产品设计、品牌营销能力。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引导企业、合作社与农户通过保底分红、入股参股等方式合作,让农民共享产业增值收益。此外,通过生态管护岗位扩容、以工代赈扩围、技能培训等举措,优先帮扶脱贫人口与生态脆弱地区群众,拓宽增收路径。
  为拓宽补偿渠道,《方案》同步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等市场化交易,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产品;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生态保护注入多元动力。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统筹推进《方案》落实。各地区各部门需强化政策协同,推动生态综合补偿落地见效,以制度创新护航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记者邹曼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