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行首席合规官全部到位
2026年06月02日
字数:2710
国有六大行首席合规官全部到位,股份行加速铺开,银行业合规治理升级提速。但“高管兼任”模式下,制度实效能否真正落地,仍待检验。
本报综合报道 近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正式聘任该行行长芦苇担任首席合规官,相关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随着邮储银行官宣落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国有六大行悉数完成首席合规官配置。
除国有大行外,进入5月,亦有部分股份行官宣首席合规官人选。截至目前,在12家股份行中,招商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相关人选暂时空缺。
首席合规官的全部到位,只是银行业合规治理升级的起点。要让这一制度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解决一系列深层问题。
大行率先到位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五家大行的首席合规官均由行长兼任,交通银行则由首席风险官兼任首席合规官。
往前回溯,2024年1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首席合规官是高级管理人员,接受机构董事长和行长(总经理)直接领导,向董事会负责。金融机构原则上应当在省级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设立合规官。《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并设置了一年过渡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此前表示,《办法》致力于指导金融机构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合规管理体系,将合规基因注入金融机构发展决策、业务经营的全过程、全领域,实现从“被动监管遵循”向“主动合规治理”的转变。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杨海平表示,商业银行设立首席合规官是落实监管要求、适应监管环境以及提升合规管理独立性、权威性、有效性的需要。此外,设立首席合规官有助于金融机构进一步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迈向高质量发展。
“设立首席合规官将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体系的主动性、有效性,强化合规文化建设,升级合规管理理念,对商业银行稳健发展、穿越周期产生积极影响。”杨海平进一步表示,对商业银行而言,提升自身合规经营水平需要在强体系的同时抓重点。一是坚持“合规从高层做起”的原则,抓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强化监督;二是以精准问责、精准处罚,强化合规文化建设;三是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四是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利用信息系统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表示,商业银行需构建“技术+文化”双轮驱动模式。一方面,运用AI实时监测异常交易,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系统关键节点;另一方面,将合规考核与干部晋升挂钩,通过建立业务部门合规自评机制,使合规真正成为全员内化的行为自觉。
股份加速铺开
进入5月,亦有部分股份行官宣了首席合规官人选。
5月20日,中信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同意聘任吕天贵为该行首席合规官,自监管机构核准其行长任职资格并就任行长之日起,正式担任该行首席合规官。
5月8日,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于2026年5月7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黄红日民生银行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的批复》,核准黄红日担任该行首席合规官的任职资格。根据相关规定,黄红日自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就任民生银行首席合规官。
截至目前,在42家A股上市银行中,已有超八成完成首席合规官聘任。在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10家已完成配置;A股上市农商行更是以100%的聘任率全面完成该职务落地。从任职情况看,股份行中的首席合规官主要由该行行长、副行长兼任。
此外,从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公布情况看,今年已有多家银行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获得监管核准,其中包括今年5月获得相关任职资格的交通银行刘建军,也包括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两家股份行相关人选,以及杭州银行、宁波银行、日照银行、厦门银行、东莞农商行、广州农商行、深圳农商行等多家城、农商行。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银行还尝试了市场化选聘首席合规官一职。此前,江西银行、上饶银行等均发布了公开招聘首席合规官的公告。
随着《办法》一年过渡期正式届满,首席合规官在银行公司治理中的职能定位也愈发清晰。无论采用内部聘任或市场化选聘,其实际履职成效都将在后续监管督导与经营实操中呈现。
实效仍待破局
短期来看,首席合规官的设立有助于降低合规成本、减少违规事件。通过将合规要求前置并嵌入业务流程,银行可在业务前端即对重要投资、新产品进行独立合规审查,在中端开展实时监测,在后端牵头整改与问责,全流程把控能够有效规避监管罚单、减少声誉损失。
但当前普遍存在的“高管兼任”模式,也带来了潜在的角色冲突与独立性考验。田利辉分析指出,由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能凭借其现有权威快速推进合规政策,并深度整合业务资源,核心优势是决策链条短、落地阻力小,但与此同时,如何避免职能流于形式,也是银行面临的潜在挑战”。当业务扩张冲动与合规底线发生碰撞时,如何避免决策者陷入“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困境,成为制度落地的关键命题。
针对这一问题,业内已有制度设计层面的回应。《办法》赋予了首席合规官对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的一票否决权,并建立了向董事会和监管机构的直接报告路径,特别是当合规意见未被采纳时,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董事会审定并向监管机构报告。这一制度设计旨在确保合规职能拥有足够的制衡能力,避免合规管理沦为形式。
但制度的落地仍面临现实挑战。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部分中小银行存在“挂名”现象,首席合规官未被赋予独立的高管权限,缺乏一票否决权和独立的办公资源保障,合规人才短缺与专业能力不匹配的问题也较为突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指出,不同类型银行的适配性和落地效果有所不同,“行长兼任模式在大行主要体现为权威协同,在中小银行则更多体现为资源约束下的高效选择。优化合规管理,关键不在身份,而在制度保障。必须确保合规独立汇报权与否决权,避免角色冲突稀释监督效力,中小银行应以流程标准化和科技赋能弥补人力短板”。
面向未来,首席合规官制度的成熟将推动整个金融体系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娄飞鹏展望称,“未来,银行合规管理将趋向智能化、标准化与前置化。银行合规管理重心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警,并将深度融入产品设计与客户体验,成为银行可持续经营的底层能力”。
从国有大行到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首席合规官制度正加速全覆盖,标志着银行业合规治理从“被动应对”迈向“主动防控”的关键一步。但制度搭建只是起点,实效仍待破局。当前,“高管兼任”模式虽能提升决策效率,但如何避免“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角色冲突,仍是核心命题。未来,随着AI监测、流程标准化与独立汇报机制的深化,合规管理有望从“成本中心”转化为银行穿越周期的底层能力。制度的生命力,终将在实战中得到检验。
本报综合报道 近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正式聘任该行行长芦苇担任首席合规官,相关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随着邮储银行官宣落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国有六大行悉数完成首席合规官配置。
除国有大行外,进入5月,亦有部分股份行官宣首席合规官人选。截至目前,在12家股份行中,招商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相关人选暂时空缺。
首席合规官的全部到位,只是银行业合规治理升级的起点。要让这一制度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解决一系列深层问题。
大行率先到位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五家大行的首席合规官均由行长兼任,交通银行则由首席风险官兼任首席合规官。
往前回溯,2024年1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首席合规官是高级管理人员,接受机构董事长和行长(总经理)直接领导,向董事会负责。金融机构原则上应当在省级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设立合规官。《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并设置了一年过渡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此前表示,《办法》致力于指导金融机构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合规管理体系,将合规基因注入金融机构发展决策、业务经营的全过程、全领域,实现从“被动监管遵循”向“主动合规治理”的转变。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杨海平表示,商业银行设立首席合规官是落实监管要求、适应监管环境以及提升合规管理独立性、权威性、有效性的需要。此外,设立首席合规官有助于金融机构进一步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迈向高质量发展。
“设立首席合规官将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体系的主动性、有效性,强化合规文化建设,升级合规管理理念,对商业银行稳健发展、穿越周期产生积极影响。”杨海平进一步表示,对商业银行而言,提升自身合规经营水平需要在强体系的同时抓重点。一是坚持“合规从高层做起”的原则,抓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强化监督;二是以精准问责、精准处罚,强化合规文化建设;三是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四是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利用信息系统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表示,商业银行需构建“技术+文化”双轮驱动模式。一方面,运用AI实时监测异常交易,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系统关键节点;另一方面,将合规考核与干部晋升挂钩,通过建立业务部门合规自评机制,使合规真正成为全员内化的行为自觉。
股份加速铺开
进入5月,亦有部分股份行官宣了首席合规官人选。
5月20日,中信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同意聘任吕天贵为该行首席合规官,自监管机构核准其行长任职资格并就任行长之日起,正式担任该行首席合规官。
5月8日,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于2026年5月7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黄红日民生银行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的批复》,核准黄红日担任该行首席合规官的任职资格。根据相关规定,黄红日自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就任民生银行首席合规官。
截至目前,在42家A股上市银行中,已有超八成完成首席合规官聘任。在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10家已完成配置;A股上市农商行更是以100%的聘任率全面完成该职务落地。从任职情况看,股份行中的首席合规官主要由该行行长、副行长兼任。
此外,从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公布情况看,今年已有多家银行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获得监管核准,其中包括今年5月获得相关任职资格的交通银行刘建军,也包括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两家股份行相关人选,以及杭州银行、宁波银行、日照银行、厦门银行、东莞农商行、广州农商行、深圳农商行等多家城、农商行。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银行还尝试了市场化选聘首席合规官一职。此前,江西银行、上饶银行等均发布了公开招聘首席合规官的公告。
随着《办法》一年过渡期正式届满,首席合规官在银行公司治理中的职能定位也愈发清晰。无论采用内部聘任或市场化选聘,其实际履职成效都将在后续监管督导与经营实操中呈现。
实效仍待破局
短期来看,首席合规官的设立有助于降低合规成本、减少违规事件。通过将合规要求前置并嵌入业务流程,银行可在业务前端即对重要投资、新产品进行独立合规审查,在中端开展实时监测,在后端牵头整改与问责,全流程把控能够有效规避监管罚单、减少声誉损失。
但当前普遍存在的“高管兼任”模式,也带来了潜在的角色冲突与独立性考验。田利辉分析指出,由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能凭借其现有权威快速推进合规政策,并深度整合业务资源,核心优势是决策链条短、落地阻力小,但与此同时,如何避免职能流于形式,也是银行面临的潜在挑战”。当业务扩张冲动与合规底线发生碰撞时,如何避免决策者陷入“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困境,成为制度落地的关键命题。
针对这一问题,业内已有制度设计层面的回应。《办法》赋予了首席合规官对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的一票否决权,并建立了向董事会和监管机构的直接报告路径,特别是当合规意见未被采纳时,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董事会审定并向监管机构报告。这一制度设计旨在确保合规职能拥有足够的制衡能力,避免合规管理沦为形式。
但制度的落地仍面临现实挑战。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部分中小银行存在“挂名”现象,首席合规官未被赋予独立的高管权限,缺乏一票否决权和独立的办公资源保障,合规人才短缺与专业能力不匹配的问题也较为突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指出,不同类型银行的适配性和落地效果有所不同,“行长兼任模式在大行主要体现为权威协同,在中小银行则更多体现为资源约束下的高效选择。优化合规管理,关键不在身份,而在制度保障。必须确保合规独立汇报权与否决权,避免角色冲突稀释监督效力,中小银行应以流程标准化和科技赋能弥补人力短板”。
面向未来,首席合规官制度的成熟将推动整个金融体系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娄飞鹏展望称,“未来,银行合规管理将趋向智能化、标准化与前置化。银行合规管理重心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警,并将深度融入产品设计与客户体验,成为银行可持续经营的底层能力”。
从国有大行到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首席合规官制度正加速全覆盖,标志着银行业合规治理从“被动应对”迈向“主动防控”的关键一步。但制度搭建只是起点,实效仍待破局。当前,“高管兼任”模式虽能提升决策效率,但如何避免“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角色冲突,仍是核心命题。未来,随着AI监测、流程标准化与独立汇报机制的深化,合规管理有望从“成本中心”转化为银行穿越周期的底层能力。制度的生命力,终将在实战中得到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