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出台非化石能源 电力消费核算指南

2026年06月04日 字数:1058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这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核算上有了统一的“标尺”,为更好推动碳排放双控制度实施奠定了制度基础。
  据了解,我国95%的非化石能源绝大部分以电力形式被消费,精准核算这部分电量,是衡量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开展碳排放双控考核等的核心基础。此前,各地核算多以省级为主,地市级和企业层面缺乏统一方法,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碳排放核算等规则缺乏充分衔接。此次出台的《指南》,对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认定方式和核算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
  为规范核算工作、补齐行业短板,《指南》作为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的基础性制度文件,秉持统筹衔接、稳妥有序、科学合理的原则,构建了分类认定、分层核算的标准化体系,清晰界定了核算边界与核算方法。在电量归属认定方面,《指南》明确三种核心认定方式,实现电量核算全覆盖、无遗漏。其中,物理认定涵盖自发自用电量、绿电直连新业态自用电量、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生产耗用电量等场景;交易认定依托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等市场化交易行为,完成非化石能源电量确权;针对未纳入物理认定和交易认定的电量,主要通过省间、省内分摊的方式完成补充核算。
  在整体认定框架下,文件分层明确了省级、地市级、电力用户三个层级的核算方法,兼顾了各层级数据口径的统一性和核算结果的精准性。为杜绝重复核算、无效核算的问题,《指南》制定了明确的核算准则。同一核算层级内,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仅采用一种方式认定、仅归属一个主体。这一规则有效保障了核算结果真实可信,夯实了核算工作的规范性基础。
  为保障《指南》各项规定落地见效,相关部门明确了系统化推进举措,进一步压实各方工作责任。核算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机制,省级层面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统筹组织开展核算工作,地市层面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落实。电力用户的核算范围和责任主体,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明确,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整体权责清晰、分工明确。
  除明确责任分工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搭建专项核算工作机制,细化完善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现阶段的重点工作是优化升级绿证核发和交易系统功能,为各级核算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为方便地方单位、市场主体准确理解和运用政策,相关部门编制了《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20问》,针对性解答实操中的常见问题。后续还将组织专场政策宣贯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实操能力。 记者吴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