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修订《服务业发展资 金管理办法》
2026年06月12日
字数:926
为加强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在引导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方面的作用,财政部、商务部日前修订了《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服务业发展资金实施期限至2028年。
据了解,本次修订首先明确了服务业发展资金的法定属性与核心功能。该资金为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紧扣畅通国内大循环、扩大内需的战略导向,核心用途是赋能现代商贸流通、现代服务业发展,助力消费提质升级。
基于上述功能定位,《管理办法》精准划定资金支持范围,重点围绕消费升级、商贸流通提质两大核心方向发力。一方面加快培育消费新增长点,通过推进服务消费惠民、激活下沉市场、落地智能消费新技术等举措释放消费潜力;另一方面持续提升商贸流通核心竞争力,补齐流通基础设施短板、强化保供能力,依托现代供应链建设提升产业协同发展水平。
为确保资金精准高效落地、靶向赋能产业发展,《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政策实施细则。《管理办法》明确,两部门将根据行业发展态势动态调整年度支持重点,同时清晰界定资金支持对象,覆盖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及各类试点示范区域;并配套财政补助、贴息、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元化支持方式,适配不同市场主体与项目的发展需求。
在放开政策扶持的同时,《管理办法》严守资金使用底线,明确刚性禁止条款,从源头防范资金违规使用风险。《管理办法》规定,严禁挤占挪用、违规变更资金用途、虚假列支等行为,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偿还债务、人员经费及违规楼堂馆所建设等场景,同时严格落实“不重复补贴”原则,杜绝多头申领中央财政资金的情况。
为规范资金全流程管理,《管理办法》同步压实了资金申领主体的主体责任。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范管理使用资金,按时报送相关业务数据,主动接受财政、审计、商务等部门的常态化监督检查,保障资金使用合规、透明、高效。
此外,为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强化政策约束力,《管理办法》还明确了严格的追责问责机制。针对各级财政、商务部门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核、资金分配、日常监管中的履职行为,若出现违规操作、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方位筑牢专项资金监管防线。 记者 李广智
据了解,本次修订首先明确了服务业发展资金的法定属性与核心功能。该资金为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紧扣畅通国内大循环、扩大内需的战略导向,核心用途是赋能现代商贸流通、现代服务业发展,助力消费提质升级。
基于上述功能定位,《管理办法》精准划定资金支持范围,重点围绕消费升级、商贸流通提质两大核心方向发力。一方面加快培育消费新增长点,通过推进服务消费惠民、激活下沉市场、落地智能消费新技术等举措释放消费潜力;另一方面持续提升商贸流通核心竞争力,补齐流通基础设施短板、强化保供能力,依托现代供应链建设提升产业协同发展水平。
为确保资金精准高效落地、靶向赋能产业发展,《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政策实施细则。《管理办法》明确,两部门将根据行业发展态势动态调整年度支持重点,同时清晰界定资金支持对象,覆盖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及各类试点示范区域;并配套财政补助、贴息、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元化支持方式,适配不同市场主体与项目的发展需求。
在放开政策扶持的同时,《管理办法》严守资金使用底线,明确刚性禁止条款,从源头防范资金违规使用风险。《管理办法》规定,严禁挤占挪用、违规变更资金用途、虚假列支等行为,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偿还债务、人员经费及违规楼堂馆所建设等场景,同时严格落实“不重复补贴”原则,杜绝多头申领中央财政资金的情况。
为规范资金全流程管理,《管理办法》同步压实了资金申领主体的主体责任。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范管理使用资金,按时报送相关业务数据,主动接受财政、审计、商务等部门的常态化监督检查,保障资金使用合规、透明、高效。
此外,为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强化政策约束力,《管理办法》还明确了严格的追责问责机制。针对各级财政、商务部门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核、资金分配、日常监管中的履职行为,若出现违规操作、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方位筑牢专项资金监管防线。 记者 李广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