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重点行业 启动节能降碳改造攻坚行动

2026年06月18日 字数:1242
  为纵深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九大重点行业,部署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以系统性改造举措全面提升重点行业能效、碳效水平。
  《通知》明确了清晰量化的三年攻坚目标。到2028年底,八大工业重点行业标杆能效产能占比将平均提升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升15个百分点,基本清零基准能效以下的落后产能,三年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围绕既定目标,《通知》细化三大核心改造任务,聚焦先进技术推广、工序装置升级、用能结构低碳化三大方向,分行业明确专属技术路线与改造路径。钢铁行业重点推进氢冶金、高炉球团冶炼、余热余压回收等改造;电解铝行业推广大型高效电解槽、石墨化阴极等先进装备;水泥行业普及六级预热器、窑炉富氧燃烧、高效粉磨等节能工艺;煤电行业通过通流改造、高效燃烧、冷端优化等技术,推动机组供电煤耗降低5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上述分行业技术路线为企业节能降碳改造提供清晰实操指引,提升节能降碳改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同时,《通知》严格落实产能治理和碳排放双控要求,明确加快炭化室高度小于6米的顶装焦炉、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装置、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30万吨/年以下天然气制甲醇等限制类装置和工艺迭代更新,引导土地、能耗、碳排放等优质资源向高效绿色产能集聚,精准化解产业结构性矛盾,推动行业产能结构持续优化。
  为充分调动企业改造主动性和积极性,《通知》搭建起资金、电价、市场多维联动的激励约束体系,构建“奖优汰劣”的制度环境。
  在资金层面,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按核定总投资的20%给予资金补助,优先支持改造后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项目,同步落实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此外,超长期特别国债将重点支持高效节能设备更新,叠加多元化绿色金融服务供给,全方位保障企业绿色改造资金需求。
  在电价层面,《通知》整合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统一规范为差别化电价政策,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不超过0.1元。政策综合考量企业产能落实、能耗碳排放、环保绩效等核心指标,精准实施差异化电价调控。随着石化化工行业电气化率持续提升,电价杠杆的引导约束作用将持续凸显,有效倒逼企业主动开展节能降碳改造。
  在市场层面,《通知》对重点控排行业实行碳排放配额免费与有偿分配相结合的模式,能效、碳效领先企业可依托配额获得市场化收益;同时明确,企业改造产生的碳减排量,可作为地区新增“两高”项目碳排放置换来源,激活绿色减排资产价值。
  下一步,各地区将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强化统筹谋划、动态调度和监督管控。各重点行业企业将严格履行节能降碳主体责任,结合生产实际制定专项改造方案;中央企业将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落实改造任务,全力推动三年攻坚行动落地见效。 记者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