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国企集团对外投资风控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6年06月24日 字数:3991
  近年来,随着国家层面国资监管政策不断收紧,湖南省属国企“聚焦主业、瘦身健体”改革不断深化,区属国企的投资行为逐步纳入更严格的监管框架。但部分区属国企仍存在投资方向分散、决策程序不规范、风险管控薄弱等问题,个别企业因盲目投资、管理不善出现亏损,其投资行为中的共性问题不仅影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也制约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区属国企集团对外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战略失焦:过于多元化与盲目扩张
  当前部分区属国企偏离公共性、基础性、公益性这一核心定位,陷入多元化扩张的误区,将大量资金投向房地产、金融贸易、供应链贸易等非主业领域,导致企业资源分散,核心业务投入不足,核心竞争力持续弱化。同时,普遍存在投资碎片化问题,缺乏长期投资规划,忽视了投资项目的协同效应与长期价值,导致投资效率低下,大量资金被低效占用。
  (二)投资决策机制不规范:决策程序空转与项目评审落空
  有的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仅停留在纸面上,存在“先决策后上会、以党委会代替董事会决策”等违规现象,决策程序空转,权责边界模糊。尽职调查与可行性研究数据测算主观化、乐观化,与实际运营情况脱节,无法有效识别项目潜在风险,导致决策科学性不足。如,有的项目投前尽调报告中已指出拟合作方三年资不抵债仍旧开展合作,项目评审关键环节失效。
  (三)对项目公司管控缺失:投后空心化与失控式持股
  部分区属国企普遍存在投后管控空心化问题,投资完成后未及时向被投企业派驻关键岗位人员,即使派驻,也存在履职不到位、“挂职”现象,无法真正参与被投企业的重大决策。有的对被投企业的重大事项管理缺位,未建立有效的重大决策监督机制,导致风险从被投企业向集团传导,进而扩大企业的经营风险与损失。如,有的投资合作协议约定集团公司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有的对控股子公司甚至未派出财务、风控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有的子公司无视集团风险提示先行交易造成账款逾期严重。
  (四)退出机制不健全:投易退难与资产沉淀
  完善的退出机制是投资闭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当前区属国企处于深化改革攻坚过程中,投资退出机制普遍不健全,多数企业在投资前未约定明确的退出条款,当项目出现经营困难、收益不达预期时,缺乏清晰的退出路径或退出方式单一僵化,导致资金长期沉淀,无法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如,某区级国企集团60多家子公司中有16家子公司连续三年未开展业务,投资资金被长期占用。
  (五)内部监督效果不佳:事后审计与监督缺位
  内部监督是防范企业经营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的重要保障,目的是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的闭环管理,而当前区属国企的内部监督普遍存在滞后性,内部审计部门仅聚焦于事后审计与追责,对投前可研、投中执行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缺位,无法提前识别和预警投资风险,导致风险发生后无法挽回损失。同时,监督力度不足也是一大显著表现,内部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无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导致监督流于形式,违规投资行为无法得到及时纠正,同类问题屡查屡犯。
  二、区属国企集团对外投资问题的深层原因分析
  (一)导向机制根源:考核指标不科学及政绩观错位
  目前国企的考核指标多样,多涵盖业务拓展、营业收入、利润、工作配合等角度,而对于投资回收率、资金回款率等发展质量指标疏于管控,考核指标不够科学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盲目扩张行为,倒逼企业为完成目标盲目扩大投资规模、追逐短期热点,形成“重规模、轻效益”的发展误区,为后续发展埋下隐患。
  (二)治理机制根源: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与内控体系缺失
  治理机制的缺陷,是区属国企投资问题的内在原因,“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失衡,风险无法被有效管控。当前部分区属国企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等边界不清,决策制衡机制缺失,导致投资决策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
  内控管理上,部分企业投资管理制度不健全,投资行为缺乏制度约束,随意性较大。此外,权责不对等、责任追究机制虚化,存在“决策有权、管控无力、追责无责”的现象,导致企业管理层的投资风险意识严重缺失,进一步加剧了投资风险。
  (三)内部管理根源:专业能力不足与风控意识淡薄
  当前区属国企普遍缺乏“产业研判、尽职调查、资本运作、投后管理”等专业人才,投资团队多由财务、工程背景的人员组成,对市场化投资的逻辑和风险缺乏认知,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科学决策,导致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不足。加之企业管理层的风控意识淡薄,过度依赖政府兜底、刚性兑付的传统思维,忽视了市场化投资的风险特征,导致投资项目缺乏充分的风险论证,盲目投资现象突出。
  (四)外部环境根源:市场波动与应对不足
  区属国企的投资项目多与区域经济绑定,对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的敏感度较高,宏观经济的波动直接影响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加剧了投资风险。然而,区属国企对投资项目市场波动缺乏有效响应机制,应对不足,导致企业在经济下行、行业调整、需求变化时抗风险能力弱、亏损扩大、现金流承压、资产沉淀固化。
  三、规范区属国企集团对外投资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投资战略:聚焦主业与归核化经营
  区属国企应严格执行投资负面清单,明确主业投资方向,将非主业投资占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属地产业配套等核心领域,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强化集团战略管控,建立“集团统一规划、子公司具体执行”的投资管理体系,编制投资规划,明确投资方向、规模、重点项目,禁止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投资,避免重复投资与内部同业竞争。此外,分类清理低效参股项目,结合参股比例、投资收益率、投资资金、回报周期等多维度建立参股投资台账与后评价机制,对“无控制权、无收益、无协同效应”的参股项目限期清理退出,盘活休眠股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规范投资决策:建立市场化与法治化的决策机制
  区属国企应明确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权责边界,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形成“党委前置研究、董事会科学决策、经理层高效执行”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禁止先决策后上会、逆程序操作,确保决策过程可追溯、可监督。其次要建立标准化的可研与尽调流程,建立多部门联合评审机制,强化风险论证,对投资项目的市场、政策、财务、法律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制定风险应对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引入外部专家参与可研与尽调评审,合理设置评分比重,以提升决策的科学性。
  (三)健全风险管控体系:全流程覆盖与穿透式监管
  健全风险管控体系是防范投资风险的关键支撑,区属国企应建立“投前风险评估、投中风险监控、投后风险处置”的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体系,投前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多部门联合起草把关投资合作协议,合理设置多维度的投资效益考核方案;投中实时监控项目进度、资金回款与经营状况,对合作履约情况不理想的及时沟通解决调整;投后开展评估复盘,为后续项目投资提供借鉴参考。此外,要完善内控制衡机制,严格分离不相容岗位,建立“集团总部—子公司—被投企业”的三级管控体系,实现对投资项目的穿透式监管,强化内控评价,及时发现并整改内控缺陷。
  (四)强化投后管理:从“投完不管”到“精细化管控”
  强化投后管理是提升投资效益的核心环节,区属国企应建立专业的投后管理团队,明确权责,建立考核机制,将投后管理成效与薪酬挂钩,提升其积极性与专业性。其间实施穿透式财务管控,向控股企业派驻财务负责人,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机制,强化关联交易监管,防范资金挪用与利益输送,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定期开展投后复盘,建立投资后评价机制,对投资项目的效益、风险、决策科学性进行全面评估,将后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强化后评价结果的应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五)完善退出机制:投前约定与多元化渠道
  完善退出机制是盘活低效资产的关键,区属国企在投资前应建立退出触发机制,明确退出条件、方式、价格,约定多种退出方式,确保投资项目“可进可退”。拓宽市场化退出渠道,充分利用产权交易市场,探索资产证券化、REITs等多种退出方式,优化破产清算流程,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同时,建立低效资产常态化清理机制,每年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识别低效资产,分类采取转让、清算、盘活等处置措施,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
  (六)强化内部监督:从“事后审计”到“嵌入式监督”
  强化内部监督是防范投资风险的重要保障,区属国企应前移监督关口,建立“审计、法务、风控部门全程参与投资决策”的机制,强化事前监督,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投资项目的全程监督,及时发现违规行为与风险隐患。建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跟踪复查—责任追究”的闭环整改机制,充分运用审计或巡视巡察、财政检查成果,强化整改落实,跟踪复查整改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对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形成监督震慑。
  (七)完善长效机制:治理、人才与科学考核
  完善长效机制是规范投资行为的根本保障,区属国企应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提升董事会的专业决策能力,同时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要加强专业人才建设,引进专业投资人才,建立市场化薪酬激励机制,强化人才培训,提升投资团队的专业能力。要优化考核导向,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权重,将投资回报率、资金回款率、资产保值增值率、风险管控成效等指标纳入核心考核范围,建立分类考核机制,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以引导企业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发展。
  四、结论
  区属国企集团对外投资存在的问题,是“政府发展载体”与“市场化经营主体”双重角色冲突的集中体现。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仅靠“事后整改”,而需从体制机制层面进行系统性改革,既要让企业敢干事,又要能干成事,同时还要防范重大风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区属国企对外投资的“合规化、效益化、可持续化”,为湖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保值增值。
  作者:张秀楠[长沙市天心区纪检监察(巡察)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