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获母行注资

2026年06月29日 字数:1228
  又一家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获母行注资。
  近日,晋商银行发布公告,该行与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消金”)订立股份认购协议,以每股1.46元的价格认购晋商消金5亿股新发行股份,合计斥资7.3亿元。这也是晋商消金成立以来的首笔增资。
  注资完成后,晋商消金的注册资本将由5亿元增加至10亿元。晋商消金将成为晋商银行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并入该行财务报表。目前,该笔注资正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批准。同时,晋商消金的股权结构也将随之变化。其中,第一大股东晋商银行的持股比例将由40%增加至70%,实现对晋商消金的绝对控股。另外4名股东上海荣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华宇商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有不同程度稀释,分别由25%、20%、8%及7%降至12.5%、10%、4%及3.5%。
  晋商消金的增资并非个例。驱动这轮增资浪潮的,是《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其将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3亿元提升至10亿元,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也从30%提高至50%。两项指标同步收紧,重新划定了消费金融公司的“生存线”。
  据梳理,去年,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等多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母行注资。今年3月份,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获批增资5.3亿元,由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银行全额认购;6月份,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获批增资,由其第一大股东长沙银行出资15.5亿元。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轮增资潮呈现出增资与控股比例调整同步推进的鲜明特点。
  以晋商消金为例,晋商银行此次以7.3亿元认购新发行股份,将持股比例从40%提升至70%,在满足注册资本要求的同时,还越过了主要出资人50%的持股门槛,兼顾两项合规要求,一步到位。
  在当前零售信贷不良风险有所抬升的背景下,母行如何与增资后的消费金融公司形成业务互补、同时把控好资产质量风险,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两者实现业务互补的关键在于客户分层承接与场景能力的双向赋能,并在考核机制和利益分配层面进行制度安排。”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表示,在客群上,母行覆盖征信良好的优质客户,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则承接传统银行服务难以覆盖的长尾群体,形成梯度覆盖;在场景上,母行以低成本负债和品牌信任为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稳定资金与客户导流,后者则以快速审批和场景嵌入能力,帮助母行渗透其传统渠道难以触达的消费场景和年轻客群。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消费金融公司频繁增资,既是对监管部门要求的充分响应,也是其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实现稳步发展的生动缩影。“增资举措能夯实机构资本实力,强化抵御风险的整体能力。”她说道。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执行主任董希淼建议,金融管理部门应在资本补充、产品创新、服务边界等方面出台更多支持政策,以更大力度支持消费金融公司良性创新和高质量发展。金融管理部门应支持消费金融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等,丰富资本补充来源,增强资本实力和服务能力。 (吟文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