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招投标交易现场管理办法出台

2026年07月17日 字数:1165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法定职责明确化、服务标准统一化、管理手段智能化为核心,系统构建了招标投标现场管理的制度框架,对破解当前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重塑交易中心职能定位、加快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历经多年发展,职能定位已从最初的信息发布、场所保障,逐步向全流程服务、电子化交易、智慧化现场管理演进。《办法》适应这一趋势,在坚持法定权责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交易中心的职责使命,实现从被动服务向主动见证、从事后追溯向实时预警、从人工管理向数智治理的转变。
  一是厘清职能边界,构建“前哨”预警机制。《办法》明确交易中心要依法履行招标投标服务保障、全过程记录、异常行为提醒、违法线索报告等现场管理职责,不替代行政监督,这是厘清交易中心与行政监督部门职责边界的关键制度设计。交易中心作为招标投标活动现场管理的“第一哨位”,对在场所区域和电子交易系统中发现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交易参与主体异常行为,应当及时提醒、记录并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充分发挥“前哨”作用,实现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二是实行分区管理,筑牢物理隔离防线。《办法》要求交易中心对业务大厅、开标区、评标区等场所区域实行分区管理,明确物理边界,设置进入权限,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同时,结合评标专家盲抽、暗标评审、远程异地评标等改革举措,通过物理隔离与权限控制相结合,破解“评标专家被围猎”“无关人员干扰评审”等突出问题,为评标活动筑起“防火墙”。
  三是加强技术赋能,推动“人工见证”向“数智见证”跨越。《办法》将部分地方对招投标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前期探索转为实践应用,要求交易中心“应当积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智技术,提升现场管理水平”“运用数智技术,对依法掌握的招标投标交易信息进行穿透式分析,挖掘招标投标合法性风险”,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与现场管理的深度融合,推动交易数据“端到端”全流程管理,让数据从“沉睡”变为“活跃”,为交易决策提供精准支撑,切实降低交易风险。
  四是健全协同机制,凝聚跨部门监管合力。《办法》明确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管理,交易中心做好招标投标现场管理工作,建立异常行为提醒和违法线索报告机制,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相衔接,既防止交易中心越位替代行政监督,又避免行政监督部门缺位沦为违规行为的“旁观者”,实现“到位不越位、补位不缺位”,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治理格局。
  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办法》正式出台和深入实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智能化的新阶段。 记者朱希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