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基准密集“换锚”
2026年07月17日
字数:2559
近期,多家银行理财公司密集将业绩比较基准切换为“动态指数型”。这一变化既源于监管新规推动,也给投资者认知带来新挑战。
本报综合报道 当前,多家银行理财公司正将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切换为“动态指数型”。
银行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密集“换锚”,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办法》明确,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管理人应当保持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不过,虽然指数型业绩比较基准降低了收益率预期,能真实反映市场走势以及底层资产收益表现,但可能带来投资者看不懂的问题。如何帮助投资者“跨一步”,是这场变革中理财机构需要探索的课题。
提速:多家机构密集跟进
自7月7日起,中邮理财旗下“中邮理财邮银财富·鸿锦全球配置一年定开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将由2.15%(年化)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85.00%+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活期存款利率×15.00%。据了解,这款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贡献基础收益,并根据市场情况适度配置股票(含优先股)、证券投资基金、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或计划等权益类资产,进行收益增强,同时适当参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投资,杠杆率不超过140%。
对于调整原因,中邮理财称,这是为了保持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避免因市场波动导致频繁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同时使业绩比较基准能更及时、客观地反映市场走势及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情况。
“我行自营理财产品将在8月初全面启用挂钩指数型业绩比较基准。客户看到的不再是固定数字,而是多指数加权组合构建的业绩比较基准。”7月15日,某中小银行理财业务部的工作人员吴莹表示。
某头部股份行理财公司产品部负责人表示:“公司正全面梳理产品信息。以后业绩比较基准将无法随意调整,所以每只产品都要根据数据测算,挑选与产品定位和长期走势相吻合的指数组合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此外,2026年以来,招银理财、民生理财、中邮理财、兴银理财等多家理财公司发布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公告,将单一数值型、区间型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挂钩指数型与市场利率型业绩比较基准。
释因:监管驱动转型
自“资管新规”之后,银行就不再展示预期收益率这一指标,转而更换为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展示,主要分为单一固定数值、区间浮动数值、基准利率加减挂钩、多指数加权组合四种呈现形态。
业绩比较基准展示逻辑的核心是“去刚兑”、强透明,通过多元基准形态从展示层面打破投资者“数字即保底收益”的固有认知,贴合净值化、风险自担的资管转型要求。
一位银行理财经理解释道,此前行业普遍采用固定或区间作为理财产品收益参考标准,虽便于客户理解,但难以适配利率下行、债市持续波动的市场环境。伴随市场收益中枢回落,一旦产品实际收益长期低于区间下限,理财公司需手动下调收益基准并完成信息披露。换成指数挂钩动态测算公式后,市场行情涨,基准自动往上走;行情跌,基准自动往下调,既符合监管要求,也贴合真实市场,不会出现业绩比较基准很高、实际收益很低,误导投资者的情况。
这一调整也符合监管要求。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的,应当说明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重点反映业绩比较基准与投资策略、底层资产和相关金融市场表现的关系,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此外,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管理人应当保持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指出,业绩比较基准实际上应该包含两个部分,由投资目标+解释说明组成,两者缺一不可。投资目标是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表现等因素的情况下,该产品希望达到的业绩目标。而解释说明则是配套对于上述业绩目标的设置过程的还原。例如,选择原因、测算依据和计算方法等。客户过往只看投资目标而忽视配套解释说明的比较多,需要资管机构和代销机构加强在业绩比较基准展示的销售引导,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增强投资者对产品性质和特点的判断。破局:多维展示破题
行业转型也伴随阵痛。多家银行理财公司内部人士表示,“指数型基准更能真实反映市场走势以及底层资产收益情况,但也存在着基准更真实而投资者却看不懂的情况。”
经调研发现,银行理财投资者长期依赖于看数字——认为业绩比较基准越高,理财产品就越好。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后,部分投资者更加依赖于产品收益率的高低来挑选理财产品。
面对“换锚”后的投资者理解难题,理财机构及商业银行正探索更多维的产品展示形式。从业内独家获悉,有银行尝试将理财产品收益展示“分层化”,展示近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的年化收益率以及最大回撤。
经查阅招商银行手机App发现,该行理财产品排序方式不仅有“收益率从高到低”“投资期限从短到长”“近一周销量从高到低”,还新增了“近1年回撤从小到大”的排序方式,并特别说明最大回撤反映了产品过往风险控制情况,数值越小越好。
上述某中小银行理财业务部的工作人员吴莹也表示,她所在的银行从前年起就在开发系统,计划除了展示理财产品的各阶段收益率外,还要展示理财产品的最大回撤、回撤修复时间、夏普比率等专业指标。“但目前想法是先向渠道端披露,让理财经理向客户介绍理财产品的时候,能更加客观全面,让客户更加理解理财产品净值波动常态化。”
业内人士认为,业绩比较基准的改革对银行理财的投资端提出了更高要求。将产品暴露在市场波动中,意味着理财公司难以再单纯依靠非标资产获取收益,被动维持业绩表现,而是要主动挖掘超额收益、力争跑赢对标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从“固定数字”迈向“动态指数”,既是监管趋严下的合规之举,更是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的关键一步。这场变革不仅让产品收益回归市场真实面,也对投资者认知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让指数“看得懂”、让风险“说得清”、让收益“比得准”,将成为理财机构与代销渠道共同面对的长期课题。未来,随着更多维展示方式的落地和投资者教育的深入,银行理财有望真正实现从“卖预期”到“卖透明”的跨越,在波动市场中赢得投资者的长期信任。
本报综合报道 当前,多家银行理财公司正将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切换为“动态指数型”。
银行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密集“换锚”,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办法》明确,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管理人应当保持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不过,虽然指数型业绩比较基准降低了收益率预期,能真实反映市场走势以及底层资产收益表现,但可能带来投资者看不懂的问题。如何帮助投资者“跨一步”,是这场变革中理财机构需要探索的课题。
提速:多家机构密集跟进
自7月7日起,中邮理财旗下“中邮理财邮银财富·鸿锦全球配置一年定开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将由2.15%(年化)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85.00%+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活期存款利率×15.00%。据了解,这款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贡献基础收益,并根据市场情况适度配置股票(含优先股)、证券投资基金、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或计划等权益类资产,进行收益增强,同时适当参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投资,杠杆率不超过140%。
对于调整原因,中邮理财称,这是为了保持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避免因市场波动导致频繁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同时使业绩比较基准能更及时、客观地反映市场走势及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情况。
“我行自营理财产品将在8月初全面启用挂钩指数型业绩比较基准。客户看到的不再是固定数字,而是多指数加权组合构建的业绩比较基准。”7月15日,某中小银行理财业务部的工作人员吴莹表示。
某头部股份行理财公司产品部负责人表示:“公司正全面梳理产品信息。以后业绩比较基准将无法随意调整,所以每只产品都要根据数据测算,挑选与产品定位和长期走势相吻合的指数组合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此外,2026年以来,招银理财、民生理财、中邮理财、兴银理财等多家理财公司发布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公告,将单一数值型、区间型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挂钩指数型与市场利率型业绩比较基准。
释因:监管驱动转型
自“资管新规”之后,银行就不再展示预期收益率这一指标,转而更换为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展示,主要分为单一固定数值、区间浮动数值、基准利率加减挂钩、多指数加权组合四种呈现形态。
业绩比较基准展示逻辑的核心是“去刚兑”、强透明,通过多元基准形态从展示层面打破投资者“数字即保底收益”的固有认知,贴合净值化、风险自担的资管转型要求。
一位银行理财经理解释道,此前行业普遍采用固定或区间作为理财产品收益参考标准,虽便于客户理解,但难以适配利率下行、债市持续波动的市场环境。伴随市场收益中枢回落,一旦产品实际收益长期低于区间下限,理财公司需手动下调收益基准并完成信息披露。换成指数挂钩动态测算公式后,市场行情涨,基准自动往上走;行情跌,基准自动往下调,既符合监管要求,也贴合真实市场,不会出现业绩比较基准很高、实际收益很低,误导投资者的情况。
这一调整也符合监管要求。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的,应当说明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重点反映业绩比较基准与投资策略、底层资产和相关金融市场表现的关系,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此外,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管理人应当保持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指出,业绩比较基准实际上应该包含两个部分,由投资目标+解释说明组成,两者缺一不可。投资目标是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表现等因素的情况下,该产品希望达到的业绩目标。而解释说明则是配套对于上述业绩目标的设置过程的还原。例如,选择原因、测算依据和计算方法等。客户过往只看投资目标而忽视配套解释说明的比较多,需要资管机构和代销机构加强在业绩比较基准展示的销售引导,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增强投资者对产品性质和特点的判断。破局:多维展示破题
行业转型也伴随阵痛。多家银行理财公司内部人士表示,“指数型基准更能真实反映市场走势以及底层资产收益情况,但也存在着基准更真实而投资者却看不懂的情况。”
经调研发现,银行理财投资者长期依赖于看数字——认为业绩比较基准越高,理财产品就越好。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后,部分投资者更加依赖于产品收益率的高低来挑选理财产品。
面对“换锚”后的投资者理解难题,理财机构及商业银行正探索更多维的产品展示形式。从业内独家获悉,有银行尝试将理财产品收益展示“分层化”,展示近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的年化收益率以及最大回撤。
经查阅招商银行手机App发现,该行理财产品排序方式不仅有“收益率从高到低”“投资期限从短到长”“近一周销量从高到低”,还新增了“近1年回撤从小到大”的排序方式,并特别说明最大回撤反映了产品过往风险控制情况,数值越小越好。
上述某中小银行理财业务部的工作人员吴莹也表示,她所在的银行从前年起就在开发系统,计划除了展示理财产品的各阶段收益率外,还要展示理财产品的最大回撤、回撤修复时间、夏普比率等专业指标。“但目前想法是先向渠道端披露,让理财经理向客户介绍理财产品的时候,能更加客观全面,让客户更加理解理财产品净值波动常态化。”
业内人士认为,业绩比较基准的改革对银行理财的投资端提出了更高要求。将产品暴露在市场波动中,意味着理财公司难以再单纯依靠非标资产获取收益,被动维持业绩表现,而是要主动挖掘超额收益、力争跑赢对标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从“固定数字”迈向“动态指数”,既是监管趋严下的合规之举,更是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的关键一步。这场变革不仅让产品收益回归市场真实面,也对投资者认知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让指数“看得懂”、让风险“说得清”、让收益“比得准”,将成为理财机构与代销渠道共同面对的长期课题。未来,随着更多维展示方式的落地和投资者教育的深入,银行理财有望真正实现从“卖预期”到“卖透明”的跨越,在波动市场中赢得投资者的长期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