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股票式回购值得提倡

□熊锦秋

2026年07月29日 字数:514
  7月25日,A股上市公司宁德时代发布系列公告,上半年净利润432.84亿元,中期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14.11元(含税),同时拟使用不低于200亿元且不超过400亿元回购资金,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笔者认为,回购注销是最有效的市值管理和护盘措施,宁德时代为市场树立了良好典范。
  要引导上市公司回购注销,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笔者建议:
  一是规定只有回购注销才视同现金分红。笔者认为,只有将从股东手中回购股份并最后注销才能视同现金分红,诸如用于转换可转债、股权激励、在二级市场再抛售等,这些都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实质,不应视同现金分红,这些回购最终也难以改善二级市场股票供求关系,甚至加重抛压。
  二是简化回购注销操作流程。目前上市公司回购注销,需要履行债权人通知、减资公示、股本注销、工商变更等流程,涉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登公司、市场监管等环节,企业需要在线下、线上多渠道重复提交股东会决议、注销证明、债权公告等材料,流程割裂、手续繁琐,建议各部门打通数据互联,构建回购注销线上一体化办理通道。上市公司在交易所披露回购注销决议后,相关信息自动同步至公示系统发布公告;中登完成批量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数据自动推送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方便上市公司回购注销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