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下社区团购低价竞争的法律规制

2026年08月26日 字数:1426
  数字经济向基层下沉,社区团购凭借社群传播和线下自提的轻资产模式,迅速成为生鲜零售的重要渠道。以“多多买菜”为代表的头部平台依托资本加持,长期以低于综合运营成本的价格销售蔬果、粮油等刚需商品。这种低价表面让利,实质是掠夺性定价,挤压街边摊贩和社区小超市,容易形成区域性垄断,破坏基层零售公平竞争。经济法以矫正市场失灵、维护公平竞争和公共利益为核心,对此进行规制具有现实紧迫性。2026年,社区团购监管进入从严治理阶段,最高检针对平台不正当竞争开展民事公益诉讼专项整治,全国立案近百起,重点查处资本低价倾销、挤压个体商户和不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行业已告别宽松包容,走向常态化规范监管。
  社区团购低价竞争不同于普通节日促销,具有持续性、排他性和资本驱动特征,不是简单引流,而是平台争夺社区市场的长期策略。平台以持续补贴压低刚需商品价格,瞄准线下小微商户的主要经营品类,配合社群锁客和就近自提,迅速收拢社区消费流量,逐步挤占线下市场,形成不对等竞争。基层个体商户规模小、资金有限,难以与资本支撑的平台长期拼价格,部分商户被迫缩减品类或退出,基层竞争主体减少、市场活力下降。消费者短期得到的低价并不稳定,平台一旦淘汰对手形成局部垄断,就可能取消补贴、上调售价,长期权益受损。无序低价竞争还冲击小微实体经济,影响从业者收入和就业,破坏基层营商环境。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为规制低价倾销和不正当竞争提供了基础,但面对社区团购这类新业态,法律适用和基层监管仍有短板。一个突出问题是低价倾销认定标准适配性不足。现行规则多以单一商品成本为判定依据,社区团购运营涉及仓储冷链、物流配送、平台运维、社群服务等多项成本,综合核算复杂,监管部门难以区分正常促销与恶意倾销,部分平台违规行为隐藏在盲区。另一个难点是传统监管模式滞后。线下监管难以适应平台跨区域经营、动态调价和隐性资本补贴的要求,基层监管也无法实时监控平台定价,导致取证、核查、追责困难,震慑力不足。还应当看到,早期部分地区为扶持数字经济发展,对平台低价乱象监管偏宽松,客观上纵容了资本无序扩张。2026年虽开展专项约谈整治,但隐蔽性补贴的监管难题仍未完全解决。
  整治社区团购低价乱象,需要结合经济法治理逻辑,构建适配数字新业态的监管体系。在认定标准上,应优化低价倾销判定规则,改变单一商品成本评判方式,综合考量平台整体运营成本,明确区分短期正常促销与长期资本补贴倾销,并建立生鲜刚需品类常态化价格监测机制,对长期低于成本销售的平台开展专项核查。在执法层面,宜搭建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整合价格监管、网络稽查、市场监管等力量,建立社区团购专项监管清单,对掠夺性定价、排他性竞争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破解线上新业态取证难、执法难问题。监管中应坚持包容审慎原则,规范与发展并重,既鼓励模式创新和发挥便民优势,又严格遏制资本无序竞争和垄断行为,保障小微商户合法经营权益,维系基层市场多元竞争格局。
  社区团购低价竞争是资本无序扩张引发的市场失灵,破坏公平竞争,挤压小微实体,损害消费者长远利益。经济法是矫正市场失灵、维护公共利益的核心依据。结合2026年最高检公益诉讼治理和各地专项监管,社区团购法治化、规范化发展已成趋势。通过细化认定标准、完善联动监管、平衡创新与公平,能够约束平台不正当竞争,推动行业告别低价补贴内卷,转向服务与品质竞争,实现数字新业态与线下实体经济协同发展。
  作者:张若楠(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