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部门发文促进航空保税维修高质量发展

2026年08月31日 字数:976
  近日,商务部等9部门对外发布《关于促进航空保税维修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大航空保税维修支持力度,加强财政与保险等金融政策联动,提升出口信保承保积极性和服务质效,支持航空保税维修高质量发展。
  手机、电脑、电视、冰箱……这些日常生活中的消费品在损坏后能快速找到维修点,但像民航客机这样的大型航空器老化、破损后的维修过程复杂得多,大多需要依托进口备件检修翻新、循环复用,也由此催生了体量巨大、前景广阔的保税维修蓝海市场。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37个航空保税维修项目,以保税维修行业12%的项目数,贡献了85%的进出口货值,2025年达到600亿美元。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黄玲表示:“近年来,我国民航运输业快速发展,机队规模居全球第二位,民航飞机及零部件的维护修理需求日益增长。支持开展航空保税维修,有利于保障民航运输的安全稳定运行。”
  此次发布的《意见》包括6方面13条政策措施。其中提到,加大航空保税维修支持力度,鼓励新增航空维修企业优先向综合保税区布局;加强财政与保险等金融政策联动,提升出口信保承保积极性和服务质效等。
  黄玲表示,相关政策措施主要有三点创新,可以有效降低航空维修企业成本。
  黄玲进一步介绍:“一是在适用范围方面,将航空保税维修产品目录进一步扩大,并取消区域范围限制。二是在财税政策方面,保税维修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维修后的产品允许按国家有关规定内销。三是在海关监管方面,提出了允许将部分工序委托至其他企业维修等一系列便利化措施。这些举措可以有效降低航空维修企业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和综合竞争力。”
  《意见》还要求,各单位要将航空保税维修作为一项重要开放政策加快推动,结合实际做好落实。各相关航空保税维修企业要不断优化维修能力布局,加强新技术使用和工程维修能力建设,提升维修工作质量,确保维修业务的合规性。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陈建伟表示,《意见》进一步打通航空保税维修业务的区域、财税、监管堵点。区域上,清单内航空保税维修不再绑定综保区,区外持证企业也可做,增量仍引导入区;财税上,打破“修完必须出境”限制,内销分区内、区外两套征税规则,对外修理修配可退税并获信保支持;监管上,外发须人件回流,可用航材可完税流通或保税留用,租赁只办一次进口许可;同时,以评估主体、联网ERP、固废管理和严禁超范围维修为抓手,确保放开后仍管得住。 记者 孙红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