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信贷新政划重点

2026年09月01日 字数:2590
  本报综合报道 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多部门同步出台楼市一揽子新政,覆盖信贷、融资、销售全链条。
  业内专家认为,本轮房地产政策绝非短期救市刺激,而是一次着眼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基础性制度重构,信号意义大于即期宽松效果。
  个人房贷最长可延至40年
  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各地要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从根本上防范交付风险,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继续实行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单体建筑应在主体结构封顶后才能对外销售。
  在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看来,《通知》旨在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精神与要求,构建我国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推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同时,完善商品房销售制度的核心在于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在现房销售模式下,新增的供应将彻底实现“所见即所得”,行业也将逐步告别“同质化竞争、低水平供给”。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简称《信贷意见》),重点对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两项核心制度进行了优化。
  开发贷款方面,《信贷意见》明确,单个房地产项目对应一家主办银行,单独或牵头银团发放开发贷款。开发贷款期限应与项目建设、销售周期相匹配,覆盖项目开工到竣工备案全过程:预售项目最长5年,现房销售项目最长7年,商业地产项目最长7年,首次还本日期原则上应在项目竣工备案后。同时,在开发建设阶段,通过主办银行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和定金账户均应在主办银行开立。
  个人住房贷款方面,《信贷意见》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应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发放。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最长40年,给予借贷双方更大灵活度,具体期限由购房人与商业银行协商确定。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房贷期限延长至40年,有望缓解短期月供压力,创新住房金融工具。在严跃进看来,这是房地产金融领域一项重大突破。过去30年期限的设定,隐含着居民收入线性增长、预期稳定的假设,等额本息还款模式在彼时具备合理性。但近五年实践表明,居民家庭收入增长呈现非线性和阶段性特征,短期内还贷承压,而中长期还贷能力往往逐步改善。基于收入结构和还贷能力的新变化,优化房贷期限势在必行。
  为防范住房逾期交付引发金融风险,新政还延后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时点:所购新建住房实行现房销售的,贷款应在销售备案后发放;实行预售的,应严格在项目竣工备案后发放,确保购房人“能拿房、再还贷”。
  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谭小芬看来,上述政策的最大亮点是对购房者权益的实质性保护。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点延后至竣工备案之后,从制度上切断了“房子烂尾、月供照付”的风险链条;在开发贷款主办银行制度保障下,预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项目资金被锁定在专户内运行,被挪用空间大幅压缩。这既是对过去预售制积弊的针对性纠偏,也是重建市场信任的关键一步。
  拓宽房企资本市场融资路径
  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新政也同步落地。8月2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简称《意见》),旨在加快构建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匹配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服务住房品质提升和企业转型发展,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
  《意见》明确,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推动从依赖主体信用向基于项目情况转变,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并提出以下五方面具体举措:支持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再融资;支持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并购重组;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ABS);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工作。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稳慎推进商业不动产REITs发展,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还有利于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企业将成熟资产推向资本市场后,能够打通资金回笼渠道,构建良性资产循环,形成从传统“开发商”向“资产管理者+服务商”转型的内生动力。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表示,此次政策的核心变化,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底层逻辑的切换,推动融资从依赖企业主体信用,转向基于具体项目的资产与现金流质量。过去,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更多看集团规模与品牌信用,一旦主体出现风险,容易引发全线融资收紧。未来,融资评判的重心将转移到项目本身,优质项目将获得资金支持。同时,“一项目一议”也从侧面推动了“好房子”的发展。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同日,金融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改革完善房地产融资制度,印发了《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严跃进指出,金融监管总局多项政策与证监会资本市场支持措施形成合力,从银行贷款和资本市场两条路径同步发力,为房地产行业提供了多维度融资支持,这标志着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在融资配套制度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有助于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8月28日,住建部门、央行及金融监管等多部门从多维度密集出台系列政策,其核心关键词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严跃进总结道,无论是预售制度与现房销售的改革,还是商业银行贷款(尤其是个人按揭)的优化,抑或资本市场对房企融资的支持,其背后均以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为统领,旨在助力行业转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认为,本轮一揽子政策的核心信号有三:一是通过顶层设计进行制度重构,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核心部门同步发力,覆盖销售、信贷、融资全链条,不是短期刺激,而是为“十五五”规划提出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打地基。二是终结“烂尾楼”风险,核心机制是资金全程闭环管理。从源头保障“所见即所得,交房即交证”。三是倒逼行业转型,开发商必须靠产品和质量竞争,过去高杠杆、快周转的模式被彻底终结,未来行业发展将更稳健。
  “从需求侧而言,系列政策将提振市场信心,释放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利于平衡供求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回暖。”赵秀池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