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视角下的金融包容性
2026年09月23日
字数:1612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金融包容性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安排。本文旨在阐释二者的内在逻辑,分析金融包容性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机制,并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与“十五五”规划部署提出政策取向。
一、共同富裕与金融包容性的内在逻辑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并强调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把共同富裕确立为中长期发展的核心目标。
金融包容性(financialinclusion),指各类主体尤其是低收入群体与薄弱环节能够以合理成本获得与其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的状态,其政策表达即“普惠金融”。金融包容与共同富裕在价值取向上高度同构:共同富裕既要“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金融包容则通过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可负担性与使用质量,把金融资源这一关键生产要素配置到最需要的人群,兼具增长效应与分配效应。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普惠金融促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的目标,标志着金融包容性已纳入共同富裕的制度框架。
二、金融包容性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机制
(一)优化初次分配,夯实“富裕”基础。信贷约束是低收入群体和小微经营主体增收的突出障碍。金融包容性有助于降低金融服务门槛,缓解创业融资约束,激发创业活力,进而扩大就业、增加经营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从收入形成端为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实证研究表明,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显著提升富裕度、平等度与共享度,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二)促进成果共享,缩小“平等”差距。传统金融存在“精英俘获”与金融排斥,资源向城市、大企业和富裕阶层集中。金融包容依托数字技术与下沉服务网络,把服务延伸至农村、新市民和弱势群体,缓解城乡、区域间的金融资源错配,推动分配结构向“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格局收敛,直接增进共享富裕。
(三)提升发展能力,激活“可持续”动力。金融包容不限于提供资金,还伴随金融素养培育与风险能力建设,增强低收入群体的可行能力,使“授人以鱼”与“授人以渔”相统一,让金融包容从“输血”转向“造血”,为共同富裕注入内生动力。同时须警惕金融包容的异化:在偿债能力弱、金融素养低的群体中,数字普惠金融可能呈现“马太效应”,故金融包容必须与负责任金融、消费者保护相配套。
三、新时代金融包容性建设的政策取向
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之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要求“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十五五”规划建议将金融强国建设写入五年规划。据此,应从以下三方面着力:
一是以数字技术弥合金融鸿沟。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赋能,完善农村支付环境与信用信息共享,降低服务成本,缩小城乡“数字鸿沟”,让偏远地区和弱势群体“进得来、用得起、用得好”。
二是以差异化监管与激励引导资源下沉。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财税奖补等政策工具,完善普惠金融考核评价,引导金融资源向小微、“三农”、新市民领域倾斜,防止“普惠之名、逐利之实”。
三是以风险防控与权益保护守住底线。将数字普惠金融全面纳入监管,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防范债务负担过重和金融排斥的再生产。同时深化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在县域和基层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包容性金融服务模式。
新征程,应当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扎实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让金融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筑牢金融根基。
作者:李佩奕(云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共同富裕与金融包容性的内在逻辑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并强调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把共同富裕确立为中长期发展的核心目标。
金融包容性(financialinclusion),指各类主体尤其是低收入群体与薄弱环节能够以合理成本获得与其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的状态,其政策表达即“普惠金融”。金融包容与共同富裕在价值取向上高度同构:共同富裕既要“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金融包容则通过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可负担性与使用质量,把金融资源这一关键生产要素配置到最需要的人群,兼具增长效应与分配效应。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普惠金融促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的目标,标志着金融包容性已纳入共同富裕的制度框架。
二、金融包容性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机制
(一)优化初次分配,夯实“富裕”基础。信贷约束是低收入群体和小微经营主体增收的突出障碍。金融包容性有助于降低金融服务门槛,缓解创业融资约束,激发创业活力,进而扩大就业、增加经营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从收入形成端为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实证研究表明,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显著提升富裕度、平等度与共享度,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二)促进成果共享,缩小“平等”差距。传统金融存在“精英俘获”与金融排斥,资源向城市、大企业和富裕阶层集中。金融包容依托数字技术与下沉服务网络,把服务延伸至农村、新市民和弱势群体,缓解城乡、区域间的金融资源错配,推动分配结构向“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格局收敛,直接增进共享富裕。
(三)提升发展能力,激活“可持续”动力。金融包容不限于提供资金,还伴随金融素养培育与风险能力建设,增强低收入群体的可行能力,使“授人以鱼”与“授人以渔”相统一,让金融包容从“输血”转向“造血”,为共同富裕注入内生动力。同时须警惕金融包容的异化:在偿债能力弱、金融素养低的群体中,数字普惠金融可能呈现“马太效应”,故金融包容必须与负责任金融、消费者保护相配套。
三、新时代金融包容性建设的政策取向
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之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要求“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十五五”规划建议将金融强国建设写入五年规划。据此,应从以下三方面着力:
一是以数字技术弥合金融鸿沟。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赋能,完善农村支付环境与信用信息共享,降低服务成本,缩小城乡“数字鸿沟”,让偏远地区和弱势群体“进得来、用得起、用得好”。
二是以差异化监管与激励引导资源下沉。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财税奖补等政策工具,完善普惠金融考核评价,引导金融资源向小微、“三农”、新市民领域倾斜,防止“普惠之名、逐利之实”。
三是以风险防控与权益保护守住底线。将数字普惠金融全面纳入监管,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防范债务负担过重和金融排斥的再生产。同时深化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在县域和基层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包容性金融服务模式。
新征程,应当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扎实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让金融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筑牢金融根基。
作者:李佩奕(云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