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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变更须知
“出于一些原因,我想将保险合同里的交费年限和保费金额作些变动,但听人说,合同签订后,就不能再改。这该怎么办?”
“请问保险合同里哪些内容可以变更?是除了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其他一律不能动?还是‘百无禁忌’,可以随便改?哪位朋友懂,告知下吧。”
近日,两位网友不约而同在某保险网站论坛,就保险合同变更问题寻求“高人”指点。说来也是,保险服务少则一年半载,多则数十年,在此期间,小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大到投保人、受益人的具体人员,都有可能发生变化,遂须“同步更新”保险合同。不过,尽管从表面看,这无非是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但一如上述两位“求解”的网友,广大保险消费者不见得个个“懂行”。
保险合同能变更吗?答案是肯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明确指出,“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当然,这里有个前提条件,即变更只能发生于合同尚未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前,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一次性作出约定,或在每次需要变更时协商。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险企提交了需要变更的事项及资料,经后者审核认定,即可着手进行。至于变更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险企在保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二是投保人和险企订立变更合同的书面协议。
那么,具体而言,保险合同的哪些方面可以变更?
首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保险合同的主体,可以进行变更。比如,一份财产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身故,其财产依法由继承人“接手”,这时就因被保险人离世,使保险利益转移,该合同就发生了被保险人的变更。又如,对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但要注意两点,一是投保人变更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二是在寿险合同中,由于被保险人本人的寿命或身体是保险标的,其变更可能导致合同终止,因此,寿险合同通常不允许变更被保险人。
其次,保险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即在合同主体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对合同里的其他记载事项进行变更。譬如,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工作性质、职业、居住地变化,引起危险程度及保险金额变化,都属于可以变更的内容范畴。又如,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的价格明显增加或减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会相应变化,就需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者,当保险标的需要转让(包括被保险财产及其有关利益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经营管理权、抵押权等),投保人可通知险企,只要后者同意继续承保,即可依法变更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发生转让,合同自动变更,不需征得险企同意。原因在于,运输中的货物流动性大,尤其海上运输,路途遥远,货物一般在远地易主,难以事先通知险企,因此,依照国际惯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可随货物的转让自动变更,原被保险人与险企之间的保险关系即行消灭,受让人与险企之间新的保险关系随即建立。傅烨珉
“请问保险合同里哪些内容可以变更?是除了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其他一律不能动?还是‘百无禁忌’,可以随便改?哪位朋友懂,告知下吧。”
近日,两位网友不约而同在某保险网站论坛,就保险合同变更问题寻求“高人”指点。说来也是,保险服务少则一年半载,多则数十年,在此期间,小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大到投保人、受益人的具体人员,都有可能发生变化,遂须“同步更新”保险合同。不过,尽管从表面看,这无非是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但一如上述两位“求解”的网友,广大保险消费者不见得个个“懂行”。
保险合同能变更吗?答案是肯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明确指出,“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当然,这里有个前提条件,即变更只能发生于合同尚未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前,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一次性作出约定,或在每次需要变更时协商。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险企提交了需要变更的事项及资料,经后者审核认定,即可着手进行。至于变更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险企在保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二是投保人和险企订立变更合同的书面协议。
那么,具体而言,保险合同的哪些方面可以变更?
首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保险合同的主体,可以进行变更。比如,一份财产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身故,其财产依法由继承人“接手”,这时就因被保险人离世,使保险利益转移,该合同就发生了被保险人的变更。又如,对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但要注意两点,一是投保人变更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二是在寿险合同中,由于被保险人本人的寿命或身体是保险标的,其变更可能导致合同终止,因此,寿险合同通常不允许变更被保险人。
其次,保险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即在合同主体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对合同里的其他记载事项进行变更。譬如,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工作性质、职业、居住地变化,引起危险程度及保险金额变化,都属于可以变更的内容范畴。又如,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的价格明显增加或减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会相应变化,就需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者,当保险标的需要转让(包括被保险财产及其有关利益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经营管理权、抵押权等),投保人可通知险企,只要后者同意继续承保,即可依法变更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发生转让,合同自动变更,不需征得险企同意。原因在于,运输中的货物流动性大,尤其海上运输,路途遥远,货物一般在远地易主,难以事先通知险企,因此,依照国际惯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可随货物的转让自动变更,原被保险人与险企之间的保险关系即行消灭,受让人与险企之间新的保险关系随即建立。傅烨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