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中国启动个人高净值金融账户涉税调查
移民账户需申报
    本报讯(记者吴延军)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要求中国境内金融机构从2017年1月1日起识别非居民账户,收集账户信息,尤其是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的尽职调查。
    据了解,中国居民移民后即属于非居民账户,其在国内的金融账户信息属于上述办法收集范围,这部分账户信息将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接受国内金融机构识别、收集等尽职调查,并在2018年报送税收居民所在国。
    社科院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的移民人数保持在19万人左右,并且呈上升趋势。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居民移民变成“非居民账户”后,其金融账户需要被境内金融机构识别和收集。
    移民账户需申报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国境内的居民不需要申报账户信息,非居民账户则要配合金融机构申报涉税信息。
    近年来,中国居民大量移民海外。来自美国移民局的数据显示:2016财年(2015年10月~2016年9月)美国政府共签发9947张EB-5签证,其中7512张发放给了来自中国的申请者,占比达到75.52%。
    社科院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的移民人数保持在19万人左右,对于移民居民,其在中国的金融账户则会被视为“非居民账户”,属于此次识别范围。也意味着从2017年1月1日开始,这部分账户信息将会被收集和报送。
    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税务总局明确规定了第一次信息交换时间是2018年。
    自动交换难度大
    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2018年将完成对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高净值账户是指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
    对于高净值账户,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金融机构开展电子记录检索和纸质记录检索,同时询问客户经理是否存在其负责的客户为非税收居民个人的情况。
    此次收集信息不仅包括存款账户,还包括证券经纪账户、理财产品、基金、信托计划、集合理财产品等在内的托管账户,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合伙权益等其他账户。

版权所有:城市金融报社 备案号:陕ICP备12000252号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芙蓉南路3号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9668757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21 邮发代号:51-40 广告经营许可证:陕工商广字01-013 城市金融网网址:WWW.CSJR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