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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债市去杠杆”新规出台
本报综合消息近日,中登公司、上交所、深交所联发《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禁止个人投资者参与债券回购,甚至连QFII和RQFII也排除在外,最高回购杠杆比例不得超过80%。
《指引》中最关键的几条新规分别是:
个人投资者禁止参与债券回购。根据《指引》第七条规定,个人投资者应当自即日起12个月内了结全部融资回购交易,期间不得增加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余额。
针对杠杆率的限制。回购融资主体开展融资回购交易的,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金额与其证券账户中的债券托管量的比例不得高于80%。
质押券入库集中度占比调整至10%以内。对于已提交入库、不符合《指引》第十四条规定的质押券,回购融资主体应当自即日起8个月内,将其入库集中度占比调整至15%以内;自即日起12个月内,将其入库集中度占比调整至10%以内。在调整至符合规定前,回购融资主体不得以该债券新增入库。
此次出台的规定被业界称为“史上最严债市去杠杆”新规。
杠杆率放宽的实质影响更多体现在信用债,天风研究所根据中证公布的10月份债券托管数据,按照正式稿公布的计算方法测算的全场理论最高杠杆率为3.4倍左右,与70%下的杠杆率基本无差异,但是对于信用债加杠杆的账户而言,去杠杆压力更大。针对AA+和AA级别信用债的集中度要求,去杠杆的压力更多集中在中低评级信用债。
而地方债作为利率债的一种,实际存量规模已经接近国债,但是交易所转托管规模不到国债规模一半,未来交易所对地方债的潜在质押需求增强,预计地方债交易所转托管规模将逐步增加。
《指引》中最关键的几条新规分别是:
个人投资者禁止参与债券回购。根据《指引》第七条规定,个人投资者应当自即日起12个月内了结全部融资回购交易,期间不得增加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余额。
针对杠杆率的限制。回购融资主体开展融资回购交易的,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金额与其证券账户中的债券托管量的比例不得高于80%。
质押券入库集中度占比调整至10%以内。对于已提交入库、不符合《指引》第十四条规定的质押券,回购融资主体应当自即日起8个月内,将其入库集中度占比调整至15%以内;自即日起12个月内,将其入库集中度占比调整至10%以内。在调整至符合规定前,回购融资主体不得以该债券新增入库。
此次出台的规定被业界称为“史上最严债市去杠杆”新规。
杠杆率放宽的实质影响更多体现在信用债,天风研究所根据中证公布的10月份债券托管数据,按照正式稿公布的计算方法测算的全场理论最高杠杆率为3.4倍左右,与70%下的杠杆率基本无差异,但是对于信用债加杠杆的账户而言,去杠杆压力更大。针对AA+和AA级别信用债的集中度要求,去杠杆的压力更多集中在中低评级信用债。
而地方债作为利率债的一种,实际存量规模已经接近国债,但是交易所转托管规模不到国债规模一半,未来交易所对地方债的潜在质押需求增强,预计地方债交易所转托管规模将逐步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