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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日常执法严查违法占用耕地
本报讯(记者宋菲菲)日前,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应对国土资源违法问题。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执法监察力量有限,查处工作必须确立以保障用途管制目标实现、维护群众权益为中心的原则,突出查处重点。今后,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用地和勘查开采活动中破坏生态环境、土地征收中损害群众权益等严重的国土资源违法问题将成为执法查处重点,查处后的结果将公开通报。
为强化日常执法监管,《意见》明确:执法监察重心将下移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所“前沿哨所”作用,强化基层执法。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遥感监测、执法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核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巡查等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或限期改正,及时制止;拒不停止的,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抄告相关部门、向社会通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依法立案查处。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执法监察力量有限,查处工作必须确立以保障用途管制目标实现、维护群众权益为中心的原则,突出查处重点。今后,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用地和勘查开采活动中破坏生态环境、土地征收中损害群众权益等严重的国土资源违法问题将成为执法查处重点,查处后的结果将公开通报。
为强化日常执法监管,《意见》明确:执法监察重心将下移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所“前沿哨所”作用,强化基层执法。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遥感监测、执法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核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巡查等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或限期改正,及时制止;拒不停止的,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抄告相关部门、向社会通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依法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