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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房地产税法改革长路漫漫
5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式公布。根据计划,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拟于今年6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而备受关注的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房地产税法等被列入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将视情况在今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全国人大明确表示,修改个税法被列入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意味着改革方案出台时机未到,今年基本不可能颁布实施,但相关工作势必还在持续推进。”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教授肖君拥表示。
实际上,作为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税收之一,个税改革的每一步都是各方关注焦点。今年两会期间,财政部部长肖捷透露,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基本考虑是将部分收入项目,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而对于其他方面的收入项目、所得项目,比如财产转让等,则考虑继续实行分类征收。
然而近期种种迹象却表明,个税改革进展并不如人意。日前,国务院正式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在备受关注的财税改革领域,并未见到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身影。
多部门连续数年力推的个税改革,为何在今年突然变得“低调”,有分析指出,这是因为涉及改革核心的多项工作推进较为缓慢。以个税抵扣项为例,尽管二孩抚养费用、房贷利息被普遍认为是有可能列入抵扣项的支出,但目前关于房贷利息抵扣的探索仅建立起了一个笼统框架,配套并不成熟,实施细则能否区别刚需房与投资性住房也尚未可知。
同样的还有房地产税法的相关规划。
据了解,目前我国以房屋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是房产税,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而房地产税相较房产税多了一个“地”字,意味着未来的持有税征收对象不仅是房屋价值,还将包括房屋下的土地价值,是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综合改革。“总的来说,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种都属于房地产税”,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在杨志勇看来,房地产税落地的最大阻碍是较高的税负压力,“仅是土地使用税、增值税等五项税种,在我国税收总额中的占比就达到了12%左右,再加上房地产相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对纳税人而言将是不小的负担,如何实现普遍收税、规避拖欠缴税,将极大考验税务机关的执行力”。
(摘自《北京商报》)
“全国人大明确表示,修改个税法被列入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意味着改革方案出台时机未到,今年基本不可能颁布实施,但相关工作势必还在持续推进。”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教授肖君拥表示。
实际上,作为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税收之一,个税改革的每一步都是各方关注焦点。今年两会期间,财政部部长肖捷透露,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基本考虑是将部分收入项目,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而对于其他方面的收入项目、所得项目,比如财产转让等,则考虑继续实行分类征收。
然而近期种种迹象却表明,个税改革进展并不如人意。日前,国务院正式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在备受关注的财税改革领域,并未见到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身影。
多部门连续数年力推的个税改革,为何在今年突然变得“低调”,有分析指出,这是因为涉及改革核心的多项工作推进较为缓慢。以个税抵扣项为例,尽管二孩抚养费用、房贷利息被普遍认为是有可能列入抵扣项的支出,但目前关于房贷利息抵扣的探索仅建立起了一个笼统框架,配套并不成熟,实施细则能否区别刚需房与投资性住房也尚未可知。
同样的还有房地产税法的相关规划。
据了解,目前我国以房屋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是房产税,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而房地产税相较房产税多了一个“地”字,意味着未来的持有税征收对象不仅是房屋价值,还将包括房屋下的土地价值,是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综合改革。“总的来说,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种都属于房地产税”,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在杨志勇看来,房地产税落地的最大阻碍是较高的税负压力,“仅是土地使用税、增值税等五项税种,在我国税收总额中的占比就达到了12%左右,再加上房地产相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对纳税人而言将是不小的负担,如何实现普遍收税、规避拖欠缴税,将极大考验税务机关的执行力”。
(摘自《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