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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规范人身险产品开发
万能险不得以附加险形式出现
    本报讯(记者陈平)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同时,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开发设计保险产品时应当遵循并坚持以下原则:
    以消费者的需求为中心,发展有利于保障和改进民生的人身保险产品;
    以我国国情和行业发展为实际考量,发展符合自身规律,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导向的人身保险产品;
    以保险基本原理为根本,借鉴国际经验,发展保障功能突出,符合损失分担、风险同质和大数法则的人身保险产品。
    《通知》显示,保险公司违反监管规定开发设计人身保险产品,或通过产品设计刻意规避监管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采取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责令公司停止接受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并严肃追究公司总经理、总精算师等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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