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
自愿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意义
  《南方日报》10月17日刊登扶青的文章说,日前,《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发布,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等群体可自愿缴存,不仅能使用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还能获得一定的优先租赁权利。
  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2015》,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覆盖率在90%左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覆盖率为64%、70%,私营及其他企业方面则降到不足10%。一是因为私营企业倾向成本控制,二是个体不能自行缴纳。《办法》扩充了制度普惠面,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好公积金的保障作用。
  虽然自愿缴存迈出了关键一步,但仍然有很多问题摆在眼前。首先,公积金使用效率还有提升空间。比如多数公积金贷款不仅存在周期问题,而且
  也存在“门
  槛效应”。
  《办法》虽然对涉及自愿缴存者的适用范围、开户、缴存、提取、贷款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但使用过程是否便利还有待观察。其次,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用途也有待扩展。第三,需要明确自愿缴存是一项补充措施,单位强制缴存仍然是现行公积金制度的主流方式。要特别警惕一种可能,即部分中小企业将本该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全部转嫁给从业人员个人自缴。

版权所有:城市金融报社 备案号:陕ICP备12000252号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芙蓉南路3号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9668757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21 邮发代号:51-40 广告经营许可证:陕工商广字01-013 城市金融网网址:WWW.CSJR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