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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险”不等于全赔
  部分车主认为,车子只要买了全险,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都不会带来财产损失,因为保险公司会“全赔”。其实,“全险”并不等于“全赔”。通常所谓的“全险”就是包含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方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自燃险等主个险种。“全险”只是一个通常情况下的说法,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
  买了“全险”,但没买玻璃单独破碎险,当发生玻璃单独破碎的事故,保险公司就不赔;如果没买盗抢险,车辆被盗被抢后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没买发动机涉水行驶损失险,发生发动机进水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并且,即便买了对应的险种和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也仅按照各险种项下的保险责任范围来承担事故损失,针对发生除外责任的几种情况也是不赔的(如酒驾、逃逸、未年检等)。还要提醒的是,保险公司是参照医保用药规定赔偿的,不合理用药以及与事故无关的用药,也是不赔的。
  还有就是千万不要超额投保,专家建议,最明智的选择是足额投保。另外需要提醒的是,车主不要为了避免麻烦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联系,就将理赔全权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其实一些规模小、资质差的修理厂往往利用客户的信任,用便宜的零部件为客户修理,以高价的零部价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样修理厂就可以从中获取差价。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摘自《天府早报》
  沈婷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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