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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收紧”银行卡境外提现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为健全“三反”(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机制,自2018年1月1日起,个人每个自然年度境内银行卡境外取现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每日不得超过1万元人民币。
  刷卡消费不受影响
  按照有关外汇管理政策,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等均不影响个人结售汇限额,可以说,银行卡在境外支付方面具有天然优势。《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银行卡境外大额取现,是否会影响信用卡境外正常消费?
  对此,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总裁王都富表示,“此次外汇局出台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管理规定,实施以客户为单位的境外提取现金额度控制,一方面是在境外消费规模与日俱增的背景下,严防与诈骗、赌博、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大额现金交易行为,充分保障国民资金安全,维护我国金融体系及社会治安体系的稳健运行,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竞争,确保经济社会有序运行;另一方面也是引导广大居民使用银行卡进行境外支付,满足个人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衣食住行购等消费需求,实现更安全、更便利、更高效的境外用卡消费体验。该规定的出台,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公众而言都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积极政策。”
  据统计,2016年,81%的银行卡境外提现低于等值3万元人民币。此次每人每年等值10万元人民币限额,在有效抑制少数违法违规人员大额提现的同时,完全可以满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提现需求,不影响普通人境外正常提现。
  境外大额提现多涉及违法犯罪
  由于个人出境旅游、商务以及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经常项下交易,均可以使用银行卡支付,且不占用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近年来境内银行卡境外消费保持较大规模,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消费1040亿美元,仅招商银行信用卡2017年全年就累计有630余万客户出境消费。
  但是,据了解,在非现金支付日益普及和便利、全球普遍加强大额现金管理的情况下,当前境内个人在境外大额提现并不正常,涉嫌诈骗、赌博、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国际监管经验也显示,大额现金交易往往与诈骗、赌博、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为此,全球普遍加强大额现金管理。
  外汇局监测发现,一些个人持大量银行卡在境外大额提取现金,远超正常消费支付需要,涉嫌开展违法犯罪活动。
  加快完善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管理
  为满足个人境外小额现金支付需求的同时防范洗钱犯罪风险,自2003年以来,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实施额度管理,目前每卡每年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同时,人民银行、外汇局及其他监管部门在反洗钱、账户分类、银行展业、外汇检查等领域持续推进工作。
  2017年8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指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是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手段。据此,外汇局于2018年起完善银行卡境外使用“三反”监管,抑制银行卡境外大额提现。
  而此次发布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境外大额取现,有助于防范诈骗、赌博、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周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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