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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平台各显神通为“补血”
  在消费信贷ABS(资产证券化)暂缓发行,杠杆来源资金受限的眼下,消费金融持牌军和非持牌军各显神通,以不同的渠道补血。
  持牌消费金融迎增资潮
  2018年1月12日,招联金融增资至28.6亿元的申请获得深圳银监局批准。具体而言,招联金融注册资本从20亿元增加至28.53亿元,其中,中国联通出资额从10亿元增加至16亿元,持股比例不变,仍然为50%;永隆银行出资额10亿元不变,但股权比例从50%稀释为35%;招商银行直接出资6亿元,持股15%。
  无独有偶,1月4日,总部在广州的中邮消费金融增资申请也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中邮消费金融注册资本由10亿元变更为30亿元,赶超马上消费金融(注册资本22亿元),成为注册资本位居行业第二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
  近两个月,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增资的还有华融消费金融和捷信消费金融。
  目前,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前三依次为,捷信消费金融(80亿元),中邮消费金融(30亿元),招联金融(28.6亿元)。
  中银消费金融首席财务官周钧明表示,中银消费金融的增资也已经在路上,在消费金融ABS暂停的背景下,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主要是向金融机构借款,首先是已经探索的银团贷款;其次是发行金融债券,“但金融债券里还有几项需要突破的政策,例如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这在非银金融机构里的金融租赁公司已经有先例,我们也在向监管部门提出相关建议。”
  非持牌平台探路Pre-ABS遇阻
  据了解,互联网金融平台和小贷公司借ABS无限制放大杠杆进行表外融资的渠道,目前已被卡死。按照监管要求,小贷公司以资产证券化名义融入的资金必须与小贷公司表内的融资合并计算杠杆率,且杠杆率需满足监管指标。
  监管部门出手规范包括现金贷在内的整个互联网信贷市场,但利差空间依旧是一块巨大肥肉,谁都不愿意放弃。在信托公司、商业银行利用Pre-ABS为融资租赁等传统企业融资后,多家涉及现金贷的非持牌消费金融平台也追随持牌机构步伐,开拓Pre-ABS融资渠道。
  以信托Pre-ABS方式为例,信托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后,融资租赁公司用这笔信托资金向消费者/承租人发放借款或租赁款,形成租赁债权。融资租赁公司以租赁债权为基础资产,发起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募集资金首先用于偿还信托贷款。
  而套用这一逻辑,一些现金贷介入Pre-ABS融资的操作流程一般为由资产管理公司募集一笔资金投资现金贷平台,现金贷平台获得融资后即可扩大资本金,扩大可贷规模。在其资产达到一定的规模后,由资产管理公司担任SPV(特殊目的的载体),通过将基础资产证券化从公开市场或私募市场募集资金,获得资金用于偿还Pre-ABS环节的融资。
  “实际上可以这么理解,Pre-ABS资金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平台发放的一笔过桥资金。这需要平台股东背景比较过硬、可回购债权。”一家网贷公司的负责人介绍。
  但是,最新监管政策表明,这个玩法将难再奏效。1月1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官网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禁止私募基金投资民间借贷、小贷、保理资产等借贷性质资产和其收益权。也就是说,监管部门现在已经注意到了非持牌平台借Pre-ABS方式融资,而在封堵漏洞。刘筱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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