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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进一步规范文化国资交易
本报讯(记者陈平)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的补充通知》,进一步规范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
一是落实商事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多证合一”改革要求,优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流程,在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领域实现“一照一码”管理。二是落实深化简政放权要求。按照“谁出资谁管理、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中央文化企业各级子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事项,由财政部管理下放到中央文化企业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转变,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责任和工作流程,通过变更管理方式推动中央文化企业主动理顺产权关系,完成产权界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是落实商事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多证合一”改革要求,优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流程,在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领域实现“一照一码”管理。二是落实深化简政放权要求。按照“谁出资谁管理、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中央文化企业各级子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事项,由财政部管理下放到中央文化企业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转变,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责任和工作流程,通过变更管理方式推动中央文化企业主动理顺产权关系,完成产权界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