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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医药代表回归本位
  《人民日报》日前刊登李红梅的文章说,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医药代表未经备案不得在医疗机构内部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
  现实中,人们一提到医药代表,往往会联想到药品回扣。然而,俗话说,有医无药不治病、有药无医药不灵。来自制药企业的医药代表带着大量的药品知识,可以帮助医生充实新药知识,更新药品临床使用信息,成为医生攻克疾病的得力助手。在美国,医生73%新药知识来自于医药代表的讲解,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中90%以上由医药代表收集。可见,医药代表有其重要的职业价值,不能把孩子与脏水一起泼掉。
  让医药代表回归本位,就需要告别和药品销售员的“混合体”状态。让医药代表回归本位,体现职业价值,根本上还是要综合治理滋长医药代表卖药的土壤。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切断医药之间灰色利益链条,建立医药之间正向利益联系。同时,完善医药代表行业监管法规,对该行业进行专门规范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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