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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政策助推脱贫攻坚
本报讯(记者邹曼红)日前,保监会印发了《关于保险业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要求,适当降低深度贫困地区分支机构审批标准,放宽保险机构中心支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学历要求至大学专科,县级支公司、营业部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要求深度贫困地区保险分支机构在脱贫前不得撤销。
《意见》针对深度贫困地区特殊实际,提出了力度更大、目标更明确、精准性更强的支持政策。
一是提出深度贫困地区保险服务网络量化目标及支持政策。到2020年前实现西藏保险分支机构地市级全覆盖,三区三州其他深度贫困地区保险分支机构县级全覆盖。适当降低深度贫困地区分支机构审批标准,放宽保险机构中心支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学历要求至大学专科,县级支公司、营业部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要求深度贫困地区保险分支机构在脱贫前不得撤销。
二是降低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最为密切的保险产品的费率。明确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保险的保险费率在已降费20%的基础上再降低10%-30%,意外伤害保险和商业型农业保险的执行费率可在备案费率的基础上降低10%-30%,进一步强化保险业的社会责任担当。
三是进一步加大行业帮扶力度。按照中央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文件精神,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和保险行业社会组织以结对帮扶形式,对深度贫困地区县、乡、村进行定向帮扶,实现人员、资金和物资的点对点精准帮扶。
四是扩大保险扶贫支持政策的对象范围。按照国务院关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指导意见精神,明确相关措施同时适用于深度贫困地区经扶贫主管部门认定的创业致富带头人发展的产业项目。
《意见》针对深度贫困地区特殊实际,提出了力度更大、目标更明确、精准性更强的支持政策。
一是提出深度贫困地区保险服务网络量化目标及支持政策。到2020年前实现西藏保险分支机构地市级全覆盖,三区三州其他深度贫困地区保险分支机构县级全覆盖。适当降低深度贫困地区分支机构审批标准,放宽保险机构中心支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学历要求至大学专科,县级支公司、营业部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要求深度贫困地区保险分支机构在脱贫前不得撤销。
二是降低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最为密切的保险产品的费率。明确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保险的保险费率在已降费20%的基础上再降低10%-30%,意外伤害保险和商业型农业保险的执行费率可在备案费率的基础上降低10%-30%,进一步强化保险业的社会责任担当。
三是进一步加大行业帮扶力度。按照中央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文件精神,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和保险行业社会组织以结对帮扶形式,对深度贫困地区县、乡、村进行定向帮扶,实现人员、资金和物资的点对点精准帮扶。
四是扩大保险扶贫支持政策的对象范围。按照国务院关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指导意见精神,明确相关措施同时适用于深度贫困地区经扶贫主管部门认定的创业致富带头人发展的产业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