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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因虚假宣传遭处罚
银保渠道成违规重灾区
  近日,天津银行4家支行均因虚假宣传保险产品被天津保监局下发罚单,其背后是保险监管部门对于银保渠道的强力监管。
  天津银行因虚假宣传遭处罚
  4月9日,天津保监局连续下发4封行政处罚书,直指天津银行育婴路支行、第四中心支行、第五中心支行以及西联支行的违法行为。处罚书显示,家天津银行支行均在营业场所制作并摆放自制的保险产品宣传材料,套用“存入”概念,对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天津保监局对天津银行4家支行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的处罚。
  虚假宣传似乎已经成为银保渠道中的一项“顽疾”。去年12月1日,原保监会发布行政处罚书,称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向客户提供不实市场信息,夸大或虚假陈述保险产品,对保险产品、保险业相关政策作不实宣传,混淆保险业务和银行服务。
  同日,因保险销售用语与保险产品实际不相符,民生银行沈阳分行被辽宁保监局罚款12万元。
  因虚假宣传引发的“纠纷”与“退保”现象也屡见不鲜,消费者因接受误导宣传通过银行渠道购买保险产品,随后状告银行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
  事实上,银保渠道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不仅限于虚假宣传,调查显示,去年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分公司、支公司或办理处因违规行为被各地保监局进行行政处罚。涉及原因涵盖财务数据不真实、代理销售的部分保险业务客户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等诸多违法现象。
  银保渠道为何问题频出
  银保渠道何以成为违规现象的重灾区?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粟芳分析称,“目前银保乱象中最为常见的是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这主要因为在银行购买保险的消费者往往看重产品的高回报率,因此银行销售人员在产品销售的过程中,易出现夸大或虚报产品回报率的行为。对于违规人员而言,其背后的驱使力量主要在于保险公司对其提供的佣金收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分析称,“一些公司片面追求保费收入规模以获取现金流,漠视风险控制与消费者保护,这是误导消费者等违规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
  此外,在消费者层面,消费者对产品认知程度较低也是间接导致银保渠道“漏洞”百出的原因。
  银保监会成立发挥监管协同效应
  银保渠道是银行业与保险业的重要合作渠道之一,原银监会与原保监会也分别“瞄准”对之进行监管,防范风险。
  “原来的分业监管体制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金融监管重叠和真空的问题”,朱俊生表示,“监管标准不统一带来监管套利的可能。”
  事实上,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合作与渗透不仅于业务层面的合作,在资本层面,银行与保险公司相互交叉持股已成行业现象。据不完全统计,26家上市银行中,有13家银行十大股东、十大流通股东中出现保险公司或保险产品身影;银行也在伸手保险公司,交通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分别以发起设立或收购保险公司的方式直接持股7家险企,家上市险企十大流通股东中也屡现银行金融产品。
  目前,银监会、保监会合并,银保监会正式合并,监管政策与措施也将进一步整合。“监管整合可以发挥协同效应,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朱俊生认为,“监管整合也能够为银保合作深化提供契机。”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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