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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微信工作群”管理势在必行
  时下,微信在沟通联络、传递信息、推进工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各地金融机构干部职工日常社交、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等不可或缺的工具。但笔者调研发现,有些银行业务管理部门相继开设了多个不同类型、不同内容的微信群,让基层行尤其是网点员工应接不暇、无所适从。
  面对网络化发展趋势,利用微信平台跟进督导和推送产品、服务与营销信息值得提倡,但一些银行管理部门擅自建群、重复建群、建而不管等现象十分普遍。一位网点主任反映,每天要收到来自30多个微信群信息,且经常有员工在群内转发与工作无关的长篇大论信息或视频,即使想查找往日工作提示都需要好长时间才能“翻到”。这样,既加重了一线员工负担,也极易引发失(泄)密风险。
  好的平台同样需要严格规范的管理。笔者认为,微信群要建好更要管好,各金融机构必须在引导员工增强保密意识、打造健康交流平台基础上,给微信工作群套个“笼子”,切实把好微信群开设关、群内成员进出关和信息传递安全关。
  一要严格建群报批制度。针对微信群中内容具有转发扩散快的特点,各金融机构应遵循“统一建立、规范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适时出台微信群管理细则,落实微信群设立报批手续,明确群主管理、监督责任。对未经批准擅自建群、部门内部重复建群、无实质意义的工作群,要及时清理、取缔,既要彻底打破各自为块、管理无序的格局,又真正让微信工作群成为信息交流、业绩展示的好平台。
  二要严格控制成员范围。各金融机构要把开设微信工作群与加强意识形态、与反对“四风”等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既要防止坐在室内“以群代管”“靠群履职”等不良现象发生,又要适时做好成员的加入、移出等事务。组织开设微信群的管理部门要按照“对号入座”“群岗匹配”建群目标,明确微信群准入成员,并通过实名制审核方式由群主逐一认证。成员岗位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予以补充、删减。
  三要严格信息传送纪律。要围绕国家《保密法》、内部保密规定,明确信息传递的范围、内容和跟踪点评的导向,正确引导群内成员自觉遵守《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细化信息传送的期间、程序、审核和动态管理措施,发现传播、扩散不良内容或违规信息,应责令当事人及时撤除,既要严防淫秽视频、商业机密、客户信息等进入群内传播,又要杜绝不宜公开的信息随意向群外扩散,让“微信工作群”更加贴近工作、更好地指导工作。陆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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