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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通知
强化落后产能查处力度被实名举报必查
  本报讯(记者邹曼红)工信部日前下发《关于畅通举报渠道强化落后产能和产能违规置换查处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畅通举报渠道、强化落后产能和产能违规置换查处,强化举报核查、依法依规处置、实行联合惩戒等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整合现有信访渠道和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统一的淘汰落后产能和产能置换省级举报平台,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集中受理举报。举报渠道可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络等多种形式,并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还要求,实名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核查工作中,要积极发挥有关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及行业专家力量,提高工作准确性。
  《通知》要求,发挥省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对未按期完成落后产能退出的企业,将有关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公布,实行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吊销(注销)排污许可、生产许可等证照,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有关涉企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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