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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部门联合发布备忘录
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本报讯(记者宋菲菲)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日前,发改委、央行、国家知识产权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38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下文简称《备忘录》)。
  《备忘录》的联合惩戒对象为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实施者。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包括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挂靠行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提供虚假文件行为等。惩戒措施包括5条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的惩戒措施和33条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备忘录》要求在2018年12月底前实现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
  《备忘录》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的惩戒措施包括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从重处罚违法行为;取消进入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的专利快速授权确权、快速维权通道资格;取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资格等。
  《备忘录》在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方面提出33条措施,涉及严重失信主体在个人生活、金融、公司企业等领域的惩戒方式。例如,在个人生活方面,限制严重失信主体成为公务员,限制其乘坐火车飞机,限制其买房,限制一定范围的旅游、度假等消费行为。
  在金融方面,要限制严重失信主体设立金融机构,限制其参与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管理。例如在职务上,要限制其担任董事、监事等,从业资格也需从严审核。要提高严重失信主体的财产保险保费率,或限制向其提供保险等服务。
  在公司方面,对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监管机构要将失信信息作为其并购重组、股权激励授予与实施的重要参考依据。例如,证监会要在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事中事后监管中,对严重失信主体予以重点关注。国资委和财政部可以中止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终止股权激励对象行权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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