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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监管细则待明确
“银行理财也能转让?”近日不少投资者发出这样的疑问。目前,不少银行搭建理财转让平台。在封闭式理财持有期间,投资者若需提前支取理财资金,银行允许其将理财产品转让给第三方,并提供相关转让服务。
理财转让业务成“香饽饽”
当前,多家银行推出理财转让业务,包括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宁波银行等。在多家银行APP上,理财转让系统入口一般位于银行理财页面的显眼处,进入后可看到当前正在转让的各项理财产品及具体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折算参考年化收益率、转让金额、剩余天数等。
从具体操作看,某股份制银行理财经理介绍,该行距起息日和到期日超过7天的预期收益类理财产品都可以转让。价格为本金+利息,由转让者自定,最高不得超过本金+持有期限的收益,最低可降至本金,受让人购买之后,最终获得的是全部期限本金和利息。普通投资者不能承接高净值和私行客户转让的理财产品。
从转让模式看,浙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浙商银行理财转让共有一口价转让、协议转让、竞价转让3种模式,客户可根据自己的资金需要,分拆、定向或竞价转让持有的理财产品,价格自主设定、转让信息实时展示、成交快且转让资金实时到账,暂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当前,理财转让颇受投资者青睐,借助这一转让平台,投资者可买到期限短、收益高的理财产品。多位投资者者表示,如收益够高且期限合适,还是很愿意“捡漏”理财转让的产品。
兼具高收益与高流动性
专家认为,转让业务推出使理财产品兼具高收益性与高流动性,对于银行和投资者来说可谓“双赢”。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赵亚蕊表示,理财转让多以流动性不足的封闭式产品为主。这一业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弥补银行封闭式产品流动性不足问题,有效实现流动性和盈利能力平衡,能更好地吸引投资者,有助于拓宽银行业务渠道。
“通过大力发展理财转让业务促进银行理财发行增长,是银行破解负债荒的一次尝试。”中信证券固收首席研究员明明认为,银行理财产品在享有较高收益的同时,由于不可提前支取,存在流动性较差的缺点,因此许多流动性需求较大的投资者纷纷转向其他流动性高的产品。
完善监管严防风险
专家认为,有关部门应完善理财转让监管措施,防范可能存在的隐患。
融360理财分析师刘银平表示,对转让方来说,有可能会存在产品转让不出去的风险,这里面有两种情形:一是理财转让平台活跃度不高,导致没有买家接手;二是理财收益上行期,新发售的理财产品收益率要高于转让产品的收益率,所以还是建议投资者尽量根据自身流动性购买适合期限的理财产品。
赵亚蕊认为,投资者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过程中需根据自身风险偏好进行风险等级认证,但在理财产品转让过程这一环节往往被忽略。当前尚未出台明确的关于理财产品转让的监管制度和政策,银行在开展此类业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监管规范。
从监管角度,普益标准研究员于康表示,当前并未有关于理财转让的相关规范出台,此业务仍属监管模糊地带,易产生各类风险。随着理财产品标准化、信息披露、多家银行面签互认等环节完善,符合规范的跨行转让交易平台将有可能建立。若能通过转让前资格审查等制度设计,以监管规范形式控制上述风险,这一市场将有较大发展空间。彭扬欧阳剑环
理财转让业务成“香饽饽”
当前,多家银行推出理财转让业务,包括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宁波银行等。在多家银行APP上,理财转让系统入口一般位于银行理财页面的显眼处,进入后可看到当前正在转让的各项理财产品及具体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折算参考年化收益率、转让金额、剩余天数等。
从具体操作看,某股份制银行理财经理介绍,该行距起息日和到期日超过7天的预期收益类理财产品都可以转让。价格为本金+利息,由转让者自定,最高不得超过本金+持有期限的收益,最低可降至本金,受让人购买之后,最终获得的是全部期限本金和利息。普通投资者不能承接高净值和私行客户转让的理财产品。
从转让模式看,浙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浙商银行理财转让共有一口价转让、协议转让、竞价转让3种模式,客户可根据自己的资金需要,分拆、定向或竞价转让持有的理财产品,价格自主设定、转让信息实时展示、成交快且转让资金实时到账,暂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当前,理财转让颇受投资者青睐,借助这一转让平台,投资者可买到期限短、收益高的理财产品。多位投资者者表示,如收益够高且期限合适,还是很愿意“捡漏”理财转让的产品。
兼具高收益与高流动性
专家认为,转让业务推出使理财产品兼具高收益性与高流动性,对于银行和投资者来说可谓“双赢”。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赵亚蕊表示,理财转让多以流动性不足的封闭式产品为主。这一业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弥补银行封闭式产品流动性不足问题,有效实现流动性和盈利能力平衡,能更好地吸引投资者,有助于拓宽银行业务渠道。
“通过大力发展理财转让业务促进银行理财发行增长,是银行破解负债荒的一次尝试。”中信证券固收首席研究员明明认为,银行理财产品在享有较高收益的同时,由于不可提前支取,存在流动性较差的缺点,因此许多流动性需求较大的投资者纷纷转向其他流动性高的产品。
完善监管严防风险
专家认为,有关部门应完善理财转让监管措施,防范可能存在的隐患。
融360理财分析师刘银平表示,对转让方来说,有可能会存在产品转让不出去的风险,这里面有两种情形:一是理财转让平台活跃度不高,导致没有买家接手;二是理财收益上行期,新发售的理财产品收益率要高于转让产品的收益率,所以还是建议投资者尽量根据自身流动性购买适合期限的理财产品。
赵亚蕊认为,投资者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过程中需根据自身风险偏好进行风险等级认证,但在理财产品转让过程这一环节往往被忽略。当前尚未出台明确的关于理财产品转让的监管制度和政策,银行在开展此类业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监管规范。
从监管角度,普益标准研究员于康表示,当前并未有关于理财转让的相关规范出台,此业务仍属监管模糊地带,易产生各类风险。随着理财产品标准化、信息披露、多家银行面签互认等环节完善,符合规范的跨行转让交易平台将有可能建立。若能通过转让前资格审查等制度设计,以监管规范形式控制上述风险,这一市场将有较大发展空间。彭扬欧阳剑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