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财政部通知
要求地方清理PPP项目遏制隐性债务风险
  本报讯(记者宋菲菲)近日,财政部给各地财政局下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梳理PPP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发文的原因则是为了遏制假借PPP名义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夯实PPP高质量发展基础。在《通知》中,财政部对地方财政局提出了若干要求。
  《通知》要求地方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项目管理规范,抓紧梳理入库项目纳入政府性债务监测平台情况,逐一列明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具体认定依据。其中,属于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的,应详细说明项目实施现状与示范项目评审时的变动情况。
  《通知》明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项目,应当中止实施或转为其他合法合规方式继续实施。继续实施的,应当按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有关规定妥善整改并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维护各参与方合法权益,确保项目平稳实施,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
  对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项目,《通知》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应主动从项目库中清退,并核查项目咨询机构和专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专家库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PPP中心将对出具违法违规咨询服务意见的咨询机构和专家进行处理。
  对已纳入政府性债务监测平台但认定存在争议的项目,项目所属本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项目合规性论证,《通知》指出,要严格对照10号文有关规定甄别项目是否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经充分论证未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规范的PPP项目,应当做好与有关方面的沟通解释说明工作,继续推进项目有序实施。
  此外,文件还附上了PPP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表,并要求对每个项目都提供是否认定为隐性债务的依据。此轮自查,需要在6月底前完成。
  业内人士解读称,针对的是已入库的所有PPP项目,全部一一检查过关,这一点比以往历次核查更为严格,但是还给了已纳入政府隐性债务系统的PPP项目一个挽救的机会,可以组织专家进行一次充分论证。
  根据财政部PPP中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中入库PPP项目8839个,入库项目金额约13.4万亿元。

版权所有:城市金融报社 备案号:陕ICP备12000252号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芙蓉南路3号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9668757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21 邮发代号:51-40 广告经营许可证:陕工商广字01-013 城市金融网网址:WWW.CSJR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