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深圳扶持实体经济再出招允许存量产业用地提升容积率
  本报讯(记者邹曼红)在深圳拥有产业用地的公司迎来利好。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印发《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规定》(下文简称《管理规定》),允许存量的产业用地“提容增效”,允许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拆建及三种方式组合,调整产业用地容积及容积率。
  《管理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及包含前述功能的混合用地,并将所有已出让产业用地全部纳入可申请范围,但招拍挂出让用地、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土地整备置换用地要求全部建成并完成规划验收满两年。
  据了解,深圳市在2000年之前批准的工业厂房容积率比较低,一般只有1.6左右,在客观上留下了调高容积率的可能。如果按照现行标准提高到3至4,释放的产业空间则能实现倍增。据深圳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估算,深圳全市符合该政策规定的产业用地约88平方公里,理论上可在不新增加1平方米建设用地情况下,增加1.6亿平方米产业空间。
  为保障产业发展空间,防止产业空心化以及房地产化,《管理规定》要求对有产业用地容积及容积率调整的企业进行审查,并严格要求产业用地提高容积及容积率后增加的建筑面积用于产业发展。此外,企业新增的产业空间按照规定只能自用,不得转让,若是出租,也将在与政府签订的《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明确约定租赁面积比例、租金标准、租赁对象及违约处置措施。
  《管理规定》自2019年5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目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各区管理局已经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有提升容积率需求的企业单位可按规定提出申请。此外,据了解,为提高产业用地容积调整工作效率,《管理规定》优化了审批流程,审批时间预计将由原来的6个至12个月压缩为2个至3个月。

版权所有:城市金融报社 备案号:陕ICP备12000252号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芙蓉南路3号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9668757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21 邮发代号:51-40 广告经营许可证:陕工商广字01-013 城市金融网网址:WWW.CSJR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