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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暗箱操作捞取建材回扣挪用补偿款
保障房、棚改等领域成“微腐败”高发区
  记者在浙江、辽宁、黑龙江、山西等地调研获悉,当地纪委公开案例显示,近年来,公房出租、危房改造、拆迁安置房、棚改等成住房领域“微腐败”高发区,不少基层干部借权力之便“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在一些地方,公房租赁管理十分混乱,除了招投标暗箱操作外,有的地方领导走“人情”,将公房免费或低价租给自己的亲戚朋友,且大多租期较长;此外,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将公房租赁金额依法上交国库,而是存入私设的“小金库”,供非正当开支使用。
  除虚报冒领住房补贴、挪用补偿款等涉腐惯用手段外,在住房建设过程中,层层转包、垄断建材供应、以“好处费”“关照费”等说辞明着受贿、索贿等也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变种。
  记者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干部趁机捞取建材回扣,形成建筑行业物资采购中的“五舍五求”怪象,即:物资质量“舍优求劣”,供货单位“舍大求小”,路途“舍近求远”,价格“舍廉求贵”,最终“舍公求私”。
  有的基层干部暗中参股保障房工程建设项目,还有的让自己的亲属承接工程,通过转包赚取高额转包费,由此导致的后果是,实际用于工程建设的资金不足,住房施工过程偷工减料,质量低劣。
  利用职权“移花接木”“优亲厚友”,是住房领域基层涉腐干部的惯用套路。利用自己的权力插手住房工程建设,帮助开发商盈利,吞噬的不仅是巨额“回扣”,更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其危害不言自明。
  记者调研发现,在住房领域暴露出来的“微腐败”案件中,很多涉事干部“位低权轻”,在基层只负责某一件事、某一个环节。但他们大多能够与服务对象直接接触,位于人、财、物的直接管理环节,为滋生“微腐败”提供了便利。一些领导干部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地位低,不起眼”,不但觉得破点小格不算什么,甚至觉得“反正群众不了解政策”。
  蚂蚁搬家式的持续侵占之下,一些基层干部甚至由“蚁害蝇贪”发展为“小官巨腐”。来自中央纪委及多地纪检监察机关的公开通报显示,不少基层干部的涉案金额动辄上百万元、过千万元。
  部分受访者表示,“微腐败”的滋生,源于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管理弱化的盲区。
  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亮剑,各地相关部门做了大量探索。为进一步严查严防住房领域“微腐败”,一些受访基层干部群众、专家认为,严打住房“蚁害”必须“稳准狠”。
  (摘自5月20日《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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