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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宿迁分行办理首笔“两权”抵押试点个贷
    本报讯(胡继生)9月22日,工行江苏省宿迁分行通过把握政策、广泛调研、针对性拓展,成功营销泗洪县一水产养殖户“两权”抵押贷款业务,金额45万元,标志着该行首笔“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在全国232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担保法中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允许以农村承包土地(耕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宿迁市泗洪县被列入首批试点范围。
    自宿迁市政府针对性推出相关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后,工行宿迁分行迅速启动相关工作,组织人员与相关部门接洽沟通,进村入户开展调研,在对发放对象、发放条件、贷款用途等要素充分研判的基础上,优选了泗洪县临淮乡一水产养殖户作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快速完成贷款前期审批工作,抵押登记手续也在相关部门迅速办理。
    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既是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深化改革的需要,也是为推动金融创新、推进银行业转型提供了新的路径。该行一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两权”抵押贷款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好社会责任,为地方经济转型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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