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燃气供电等项目有望纳入项目收益专项债券
  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发展前景广阔。89号文规定,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只要符合产业政策即可,不限于公益性事业领域的项目,并且具有一定收益性,这类项目的特点是,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前期投入较大,但未来需求较为稳定,可以产生一定的现金流,除了土地储备和收费公路之外,其他行业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燃气、供电等,这类项目未来可以产生一定的经营性收入,均可以作为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品种进行发行。
  中诚信分析师杨小静

版权所有:城市金融报社 备案号:陕ICP备12000252号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芙蓉南路3号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9668757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21 邮发代号:51-40 广告经营许可证:陕工商广字01-013 城市金融网网址:WWW.CSJR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