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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茅台不再是“国酒茅台” 	
					
										
										  据媒体报道,从6月29日起,“国酒茅台”商标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这意味着,自此以后,茅台不再是“国酒茅台”,而只有“贵州茅台”。 
“国酒”给人的印象是“国内最好的酒”或者“国家级酒”,但实际往往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撑。这不仅会对消费者形成误导,也会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因而不符合《商标法》和商标局发布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由于当初为开国大典国宴用酒,茅台酒自称“国酒”很多年了。为了继续享有这种特殊待遇,过去17年间茅台就国酒商标九度发起申请,但均被驳回。最终放弃“国酒茅台”改叫“贵州茅台”是明智之举,顺应民意又符合法律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国酒茅台”退出历史舞台了,但仍在觊觎着“国酒”
这个金字招牌的
其实并不少,在宣
传中编造出“新国酒”“浓香国酒”“清香国酒”“红色国酒”等称呼。《广告法》第九条中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对这种打擦边球的现象,相关部门同样应该予以重视。
从广告宣传角度来说,任何酒在没有证据证明它是某种“国酒”或者国内最佳的情况下,都没资格享受特殊称号、待遇,市场应是公平的。
(摘自《南方日报》)
					
					
					
					
					
                “国酒”给人的印象是“国内最好的酒”或者“国家级酒”,但实际往往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撑。这不仅会对消费者形成误导,也会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因而不符合《商标法》和商标局发布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由于当初为开国大典国宴用酒,茅台酒自称“国酒”很多年了。为了继续享有这种特殊待遇,过去17年间茅台就国酒商标九度发起申请,但均被驳回。最终放弃“国酒茅台”改叫“贵州茅台”是明智之举,顺应民意又符合法律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国酒茅台”退出历史舞台了,但仍在觊觎着“国酒”
这个金字招牌的
其实并不少,在宣
传中编造出“新国酒”“浓香国酒”“清香国酒”“红色国酒”等称呼。《广告法》第九条中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对这种打擦边球的现象,相关部门同样应该予以重视。
从广告宣传角度来说,任何酒在没有证据证明它是某种“国酒”或者国内最佳的情况下,都没资格享受特殊称号、待遇,市场应是公平的。
(摘自《南方日报》)
        